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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9号――关于调整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
(2011年第39号)


根据《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2号),经研究,现就调整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公告如下:

将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原产地标准由现行的“税则归类改变”修订为“税则归类改变或者从价百分比30%”。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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