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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顺义区潮白河左堤施工期间左堤路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顺义区潮白河左堤将进行河堤加高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6月20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左堤路由顺平路至潮华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顺平路、南孙路、潮华路或右堤路、潮华路。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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