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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使用广元天然气公司管线输气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川发改价格[2011]6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使用广元天然气公司管线输气价格的批复
(2011年6月3日 川发改价格〔2011〕670号)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使用广元天然气公司长输管线输气价格的请示》(广发改价格〔2011〕28号)收悉。
鉴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使用广元市天然气公司广元至江油中坝川西北气矿配气总站219管线输气的管输成本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你委现在的成本监审结果,结合气源状况、输气量变化情况,现将2011年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使用广元市天然气公司长输管线输气价格由每立方米0.14元调整为每立方米0.11元,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计量点为江油中坝川西北气矿配气总站。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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