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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湖州申苏浙皖至申嘉湖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4合同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浙交复[2011]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湖州申苏浙皖至申嘉湖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4合同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11〕68号)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湖州申苏浙皖至申嘉湖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4合同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湖交〔2011〕94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湖州申苏浙皖至申嘉湖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0〕43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该项目第4合同段的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和中交公路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第4合同段施工图进行了初审。2010年9月8日,你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该项目第4合同段(东苕溪大桥除外)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2011年3月28日对东苕溪大桥施工图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我厅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第4合同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设计文件已经参考了初审报告意见,并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较齐全,图表规范,施工图设计深度达到要求。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使用,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二、该项目第4合同段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32.0米。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2.0米+左侧路缘带2´0.5米+行车道2´3´3.75米+硬路肩2´2.5米+土路肩2´0.75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中、小桥、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100。
三、同意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采用5厘米厚ac-13c沥青砼+7厘米厚ac-20c沥青砼;基层采用3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18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采用骨架密实结构振动成型法设计施工。
四、同意东苕溪大桥主跨上部采用(75+228+75)米斜拉-悬索协作体系钢砼混合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承台加钻孔灌注桩基础。两侧引桥上部结构分别采用4×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同意钱塘港大桥上部结构采用9×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五、原则同意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六、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
七、请建设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合理选择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省厅《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浙交〔2011〕112号)要求,组织好工程的标化工地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加强施工监控,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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