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关于开展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
(体人字[2011]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推动体育人才工作的深入开展,定于近期开展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开展体育人才、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评聘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情况,包括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做法、有益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以上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调研提纲请见附件一)。
(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对本地区省级体育部门体育人才资源基本现状进行统计(相关统计表格详见附件二、三、四)。
二、调研方式
采取书面调研、分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
式。具体为:印发调研表格和调研提纲,请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根据调研提纲和调研表格提供书面材料,同时,借助体育人事干部培训或片会的形式组织召
开座谈会,并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省市进行实地调研。
三、调研时间和阶段安排
调研时间为2011年6月至8月。
调研分为三个阶段,具体为:
第一阶段,印发调研提纲和调研表格,通过函调的方式掌握全国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6月下旬至7月下旬);
第二阶段,通过分片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围绕调研提纲,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研讨和交流(7月);
第三阶段,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到部分省市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有关情况,面对面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7月至8月)。
相关座谈会内容、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四、调研组成员
调研组由体育总局人事司、干部培训中心、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根据调研提纲的条目要求认真准备,并撰写书面材料报送体育总局人事司。书面材料须详略得当、言简意赅,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请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认真组织本级所属部门和单位填写“省级体育部门人才资源统计表”和“省级体育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表”,并在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数据进行汇总后将汇总表格报送体育总局人事司。其中,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5个计划单列市的体育人才资源状况纳入所在省省级体育部门进行统计。
(三)请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统筹协调、加强沟通,认真组织本级所属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州、市、区、县)体育部门和单位填写“省(区、市)副高以上体育教练员信息表”,并在对本地区的数据进行汇总后将汇总表格报送体育总局人事司。根据国家关于教练员职务审定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根据审定权限所审定的高级教练需报体育总局备案,今后,体育总局将在此次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例行的高级教练年度备案工作。
以上材料打印件(含电子文档)请于7月29日之前报送至体育总局人事司。
六、其他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体育总局网站
(www.sport.gov.cn)人事司网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联系人:体育总局人事司科技干部处
刘立强 廖雨霖
联系电话:010-87182727(传真)
电子邮箱:rcdy@sport.gov.cn
附件:
1、2011年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提纲
2、省级体育部门人才资源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3、省级体育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4、省(区、市)副高以上体育教练员信息表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提纲
一、关于体育人才工作
1、围绕体育人才工作,本地近5年来出台且仍在执行的政策、措施和办法(请附相关文件复印件)。
2、本地围绕体育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成效。
3、本地在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当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为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有何考虑?
4、如何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教练员人才队伍建设?
5、对贯彻落实《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具体打算和做法。
6、对进一步做好全国体育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围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本地体育部门近5年来出台且仍在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办法(请附相关文件复印件)。
2、本地体育部门围绕干部教育培训采取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成效。
3、本地体育部门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为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有何考虑?
4、对进一步做好全国体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围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本地体育部门近5年来出台且仍在执行的政策、措施和办法(请附相关文件复印件)。
2、本地体育部门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及在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3、如何进一步规范由体育总局牵头负责的体育教练员、体育科研、运动医学三个高评委的职称评审申报程序,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4、如何进一步发挥职称评审导向作用,提高以上三个专业技术系列的职称评审质量?
5、如何妥善处理支援西部教练、外派教练和被国家队长期征调的教练员、队医、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问题?
6、如何强化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在体育行业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工作?
7、对进一步改进体育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本地开展体育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工作情况,遇到的难点和主要问题,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2、对进一步改进体育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2:
省级体育部门人才资源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 位: 人
| 类别 | 指标 | 代码 | 合计 | 机关公务员 | 事业单位人员 | 企业人员 | |
| 运动员 | |||||||
| 列 | 行 | 1 | 2 | 3 | 4 | 5 | |
| 总量 | 人员总数 | 1 | |||||
| 其中:少数民族 | 2 | ||||||
| 其中:女性 | 3 | ||||||
| 其中:中共党员 | 4 | ||||||
| 年龄 | 35岁及以下 | 5 | |||||
| 36岁至40岁 | 6 | ||||||
| 41岁至45岁 | 7 | ||||||
| 46岁至50岁 | 8 | ||||||
| 51岁至54岁 | 9 | ||||||
| 55岁及以上 | 10 | ||||||
| 学历 | 研究生 | 11 | |||||
| 其中:博士研究生 | 12 | ||||||
| 大学本科 | 13 | ||||||
| 大学专科 | 14 | ||||||
| 中专及以下 | 15 | ||||||
| 岗位 | 管理人员 | 16 | / | / | / | ||
| 专业技术人员 | 17 | / | / | / | |||
| 工勤技能人员 | 18 | / | / | / | |||
| 运动员 | 19 | / | / | ||||
| 其他 | 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 20 | |||||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人员 | 21 |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本表统计全国省级体育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所有正式在册工作人员,以及企业正式聘用职工。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1、公务员:
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事业单位人员:
事业单位所有编制内职工,包括占用事业编制、享受体育津贴奖金的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但不包括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的人员,也不包括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3、企业人员:
国有企业所有正式聘用职工。
4、年龄: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实足年龄(周岁),如1960年12月出生的人员,计算为50周岁;而1961年1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49周岁。
5、学历:
指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和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按原学历统计;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按“大学专科”统计。
6、岗位:
按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类填写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和运动员四类岗位实际聘任的人数。实际聘任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按管理人员统计,双肩挑人员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进行统计。划“/”栏无需填写。
7、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指“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一人获得多项称号的按一人统计。
8、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人员:
由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或授权有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称号的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人民团体授予的全国性奖项或荣誉称号的人员;由省(区、市)党委、政府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称号的人员。一人获得多项称号的按一人统计。
附件3:
省级体育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 位: 人
| 类别 | 指标 | 代码 | 合计 | 体育教练员 | 科学研究人员 | 卫生技术人员 | 经济专业人员 | 高等学校教师 | 中专、技校、中小学教师 | 会计人员 | 工程技术人员 | 其他 | |
| 列 | 行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总数 | 总人数 | 1 | |||||||||||
| 其中:女性 | 2 | ||||||||||||
| 其中:中共党员 | 3 | ||||||||||||
| 其中:少数民族 | 4 | ||||||||||||
| 年龄 | 35岁及以下 | 5 | |||||||||||
| 36岁至40岁 | 6 | ||||||||||||
| 41岁至45岁 | 7 | ||||||||||||
| 46岁至50岁 | 8 | ||||||||||||
| 51岁至54岁 | 9 | ||||||||||||
| 55岁及以上 | 10 | ||||||||||||
| 学历 | 研究生 | 11 | |||||||||||
| 其中:博士研究生 | 12 | ||||||||||||
| 大学本科 | 13 | ||||||||||||
| 大学专科 | 14 | ||||||||||||
| 中专及以下 | 15 | ||||||||||||
| 专业技术资格 | 正高级 | 16 | |||||||||||
| 副高级 | 17 | ||||||||||||
| 中级 | 18 | ||||||||||||
| 初级及以下 | 19 | ||||||||||||
| 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 正高级 | 二级岗 | 20 | ||||||||||
| 三级岗 | 21 | ||||||||||||
| 四级岗 | 22 | ||||||||||||
| 副高级 | 五级岗 | 23 | |||||||||||
| 六级岗 | 24 | ||||||||||||
| 七级岗 | 25 | ||||||||||||
| 中级 | 八级岗 | 26 | |||||||||||
| 九级岗 | 27 | ||||||||||||
| 十级岗 | 28 | ||||||||||||
| 初级及以下 | 十一级岗 | 29 | |||||||||||
| 十二级岗 | 30 | ||||||||||||
| 十三级岗 | 31 |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本表统计全国省级体育部门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职称)的正式在册人员。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1、年龄: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实足年龄(周岁),如1960年12月出生的人员,计算为50周岁;而1961年1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49周岁。
2、学历:
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和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按原学历统计;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按“大学专科”统计。
3、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按实际聘任的岗位进行统计,未开展或未完成首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单位按其相应资格等级的最低一级进行统计。
附件4:
省(区、市)副高以上体育教练员信息表
| 序号 | 省(区、市) | 所在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最高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现有职称 | 现有职称获得时间 | 现聘任岗位类别 | 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现从事运动项目 | 开始执教时间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
| 15 | |||||||||||||||||
| 16 | |||||||||||||||||
| 17 | |||||||||||||||||
| 18 | |||||||||||||||||
| 19 | |||||||||||||||||
| 20 | |||||||||||||||||
| 21 | |||||||||||||||||
| 22 | |||||||||||||||||
| 23 | |||||||||||||||||
| 24 | |||||||||||||||||
| 25 | |||||||||||||||||
| 26 | |||||||||||||||||
| 27 | |||||||||||||||||
| 28 | |||||||||||||||||
| 29 |
填表说明:1、本表统计各省(区、市)和各地(州、市、区、县)体育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具有“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任职资格的正式在册体育教练员。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2、所在单位类别:填写“优秀运动队”、“业余体校”和“其他”三个类别;3、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4、出生日期、现有职称获得时间、开始执教时间:统一格式为“yyyy-mm-dd”,比如“2010-06-09”;5、最高学历:填写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和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填写原学历;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填写“大学专科”;6、现聘任岗位类别:填写“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双肩挑岗位”和“其他”四个类别;7、现从事运动项目:填写当前从事运动项目的大项名称,比如“篮球”、“游泳”、“田径”等。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