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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1]1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1〕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09〕58号)要求,为确保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小榕(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胡孝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颜培林(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郑雷声(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芝玲(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萍(市外侨办副主任)

王金聚(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颜培林兼任。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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