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川食药监发〔2011〕53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攀枝花市、德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巴中市和凉山州卫生局: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81号)和省食安委办《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食安办[2011]15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构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线。
二、活动主题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3日-20日。
四、宣传重点
要紧密结合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等;
(二)大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进展及成效;
(三)大力宣传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成效;
(四)大力宣传深化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五)大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和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成效;
(六)专题报道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展情况;
(七)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与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
(二)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要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重大举措及进展情况,积极宣传各地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积极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发布监督抽检信息,曝光违法案例,震慑不法分子,提高公众消费信心。
(三)组织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活动。要有计划地组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进展和成效。
(四)深入开展“五进”活动。要采取形式多样、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和途径,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农村、进机关等“五进”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宣传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宣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二)形式灵活,务求实效。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宣传效果。
(三)广泛发动,形成合力。要充分组织和动员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请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于6月26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联系人:李建强
联系电话:028-86782865
电子邮箱:spxt@scfda.gov.cn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项目 | 数 量 |
1 | 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个) |
|
2 | 举办新闻发布会、座谈会(次) |
|
3 | 出动宣传车辆(辆) |
|
4 | 出动宣传人数(人) |
|
5 | 开办各种媒体及电视专栏(次) |
|
6 | 媒体报道(篇次) |
|
7 | 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篇次) |
|
8 | 设置咨询台(个) |
|
9 | 悬挂条幅/标语(条) |
|
10 | 制作宣传展板(块) |
|
11 | 张贴宣传画(张) |
|
12 | 发放宣传材料(万份) |
|
13 | 举办知识培训、讲座、竞赛(次) |
|
14 | 接受宣传教育(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