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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纳溪―安边管线输气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川发改价格[2011]6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纳溪-安边管线输气价格的批复
(2011年6月3日 川发改价格〔2011〕669号)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新建纳溪-安边输气管道管输费的请示》(宜发改〔2011〕179号)收悉。
为解决管道安全隐患和输送能力不足的问题,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投资对纳溪-安边原有输气管线进行了改扩建,目前该管线改扩建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综合考虑该管线新增运行成本、用户负担等因素,经研究后决定,纳溪-安边输气管线管输价格在原有基础上每立方米统一提高0.05元,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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