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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蒸汽发生器一次侧集流管密封面改造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11]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蒸汽发生器一次侧集流管密封面改造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1]87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田湾核电站蒸汽发生器一次侧集流管密封面改造的请示》(苏核发〔2011〕15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田湾核电站蒸汽发生器一次侧集流管密封面改造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改造质量,并按照辐射防护要求做好辐射防护工作;

二、在改造后的泄漏试验中做好相应的泄漏监测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好经验反馈,确保田湾核电站运行安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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