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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


【颁发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2011]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的通知
(川教〔2011〕72号)


甘孜、阿坝、凉山州,乐山、绵阳、攀枝花、宜宾市教育局;有关省级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的有关精神,制定《四川省民族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十二五”培训计划》。

一、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教师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

《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特别是2007年启动实施“2007-2009年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计划”以来,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三年内,采取省、州、县、校四级联动,对民族地区的全体中小学校长、教师进行了一轮规范性培训;开展州、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提高培训,建立了100个校本研修基地,组织了300余个微型课题研究,提高了民族地区教师和校长队伍的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了教师的学历水平,为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十二五”期间教师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是实现我省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藏区跨越式发展,为我省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与全省教育发展水平相比仍然较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民族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数量不足;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不高;薄弱学科教师和学前教育教师紧缺;教师队伍学历水平有待提高;教师培训资源不足,教师培训机构能力薄弱;校长业务能力、学校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因此,我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二、“十二五”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贯穿教师培训全过程,结合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对中小学教师的要求和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需求,以师德教育为重点,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校本研修为基础,以实施“国培计划”为示范,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全面提高民族地区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通过省、州(市)、县、校四级,采取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省级负责民族地区(包括享受民族地区待遇的9个县)部分乡中心校(含幼儿园)以上学校的校长、骨干教师、培训者培训;加强校本研修基地建设,新建100所民族地区教师校本研修示范校,使民族地区校本研修示范校达到200所。

州、县两级完成民族地区(包括享受民族地区待遇的9个县)除省级培训外所有校长、教师的培训,以及新教师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加强民族地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的要求,分批组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参加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达到初级培训水平要求;加强州、县级培训基地建设,为民族地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撑。

通过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并逐步建立民族地区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长效机制。

三、培训项目

(一)省级培训

省级主要负责民族地区部分学校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紧缺薄弱学科和学前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学校学科教研组组长、培训者的培训,帮助他们进一步更新教育思想,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带动州、县级培训和校本研修有效开展;新建100所民族地区教师校本研修示范校;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校本研修基地建设。

1.中小学校长培训:采取挂职与集中研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学校行政、教学、教师、学生、财务、资产、安全、校园文化管理和校长自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以行政、教学、财务、资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典型案例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2.中小学教师培训:以示范性培训为主,开展骨干教师、班主任、紧缺薄弱学科、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3.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以学前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职业心理、学前教育理论、教学实践、幼儿园突发性安全事故、岗位技能等为重点内容,以强化师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学前教育教师按纲执教的能力和水平。

4.校本研修基地建设:依托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在民族地区建设“校本研修”基地学校,有效指导和带动校本研修,“十二五”期间建设100所校本研修示范校。

5.培训者培训

组织州、县级培训者和培训管理者培训,开展以短期培训项目的设计、主题式精品培训课程的开发与利用、培训策略选择与优化、培训绩效的自我评价,以及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训结合的途径与方式、校本研修的组织与指导、培训观念与培训模式的创新、培训特色的提炼与经验的推广、教学研究与科研课题的管理和指导等为主要内容的研修,提高民族地区州、县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

(二)州级、县级培训

州、县两级要充分利用省级优质培训资源和本土的骨干力量组织实施和指导引领州、县级培训及校本研修,完成除省级培训以外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长的全员培训。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开展乡镇以上中小学管理干部、州县级骨干教师、班主任、教育技术培训等。逐步建立州、县级培训者队伍。

州、县级培训要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新技能、师德教育(即“四新一德”)为主要培训内容,针对民族地区校长、教师的实际需求,适时增加学科知识补偿与更新、学科教学设计与质量提高、班主任工作理论与实践、教研方法指导等方面内容;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鼓励中小学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

四、培训方式

(一)挂职研训: 组织部分校长到内地或当地管理水平较好学校挂职研训,即先集中短训,再到学校挂职,然后又集中培训(集中-挂职-集中)。

(二)集中培训:组织教师和培训者到培训机构集中进行短期培训,以在州、县集中培训为主。

(三)送教培训:由培训机构组织优质培训资源,组织名师(如特级教师)讲学团,送教到州开展短期培训。

(四)远程培训:通过全国和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指导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新课程等专题网络培训。

(五)结对研修:组织内地学校与民族地区学校结对帮扶,内地学校教师与民族地区教师一对一研修。针对民族地区学校、教师在管理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利用优质资源,通过现代网络,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培训。

(六)置换研修:通过选派高等师范院校高年级本科师范生到民族地区乡镇中小学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民族地区骨干教师到高师院校和知名中小学脱产研修。

(七)校本培训:组织和支持培训专家深入中小学,加强对校本研修的指导,提高校本研修的实际效果。

(八)省外研修:组织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参加省外、国外研修活动

五、培训内容

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反思和检视实践,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的理论,确立以下十个专题的培训课程。

(一)师德修养培训

适用于所有参培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学习,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等。

(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

适用于各阶段、各学科骨干教师和相关的教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基本功、学科知识获取与更新能力、课堂教学的组织与控制能力、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的运用能力。

(三)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培训

适用于所有参培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课题的选择、课题研究方案的撰写、课题研究方法、课题研究报告的撰写等;重点结合民族地区微型课题研究讲解如何对中小学教育科研活动进行“观察”、“解释”和“表达”,如何实现以研促教,以教促研。

(四)教师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表达培训

适用于所有参培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设计、教案、课堂实录、教学总结、教学感悟和教育论文的基本知识讲座;如何撰写教学设计、教案、课堂实录、教学总结、教学感悟和教育论文;发表教学研究成果的基本注意事项等。

(五)班级管理艺术培训

适用于班主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规范、班级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班级管理经验交流、班主任建设等。

(六)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适用于相关师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心理健康的基本理论、中小学心理健康的现状剖析,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原则、途径、方法,心理健康教材研究等。

(七)校本研修能力培训

适用于从事学校管理者和部分骨干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校本研修的相关理论知识学习,校本研修的组织、实施、管理与评价的基本方法等。

(八)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适用于所有参培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学习、课件制作实践训练、信息技术能力训练等。

(九)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

适用于民族地区市(州)、县教研、培训机构专业人员、教育局领导,所有高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主要内容包括:高中课程改革通识培训,高中课程标准、教材培训与学科教学培训和高中课程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培训。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民族地区教师培训工作是《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全面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满足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也是全力落实基础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培训纳入地方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证。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制订教师培训的具体实施计划,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规范经费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专款用于农村学校教师培训;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的规定,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教师培训制度,确保培训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时(分)管理制度,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校长、教师的培训与使用和管理相结合),与教师资格证书再认证和教师职务评聘相结合,建立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创新培训模式,保证培训质量

各级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要倡导小班教学,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培训方式;要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将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加强校本研修的指导和管理,鼓励和支持高师院校和中小学合作,促进校本研修与教研活动、远程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校本研修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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