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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3号――关于调整汽油等33个税号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公告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
(2011年第43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对汽油等33个税号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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