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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进度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明电[2011]2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进度的紧急通知
(新政办明电[2011]22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为了支持新疆2012年实现普及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任务,中央计划在2008-2011年投入20.95亿元,在我区“七地州九县市”建设2237所双语幼儿园。中央已于2010年提前将全部基本建设资金20.95亿元拨付至我区各项目县市。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双语幼儿园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和督促建设工作,同时,向国家承诺2011年完成全部的建设任务。目前,大多数地方能够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施工,保证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但是,也有不少县市的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的甚至现在尚未开工。

今年是自治区的“民生建设年”,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是自治区22项重点项目工程之一,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为进一步加快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进度,保证项目如期投入使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双语幼儿园建设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幼儿园建设工程的重要性,把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实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和部署工作,主动听取工作情况的汇报。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责任,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要多渠道解决双语幼儿园项目建设缺口资金

县市人民政府是双语幼儿园建设的责任主体。鉴于目前建筑成本明显提高、项目幼儿园主体工程存在资金缺口的情况,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各地要坚决克服“等、靠、要”以及消极等待、推诿扯皮的错误思想,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主动的精神克服困难。

三、要明确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的目标和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幼儿园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各地要在保证质量达标、设计标准不降低、功能用房不减少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2009年和2010年第一批项目2011年7月之前必须完工,2010年第二批项目2011年11月之前必须完工。

四、要建立项目建设督查和定期报告通报工作制度

要建立检查督导工作机制。自治区、地州市要组织专家深入县市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地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存在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要建立双语幼儿园建设定期报告通报制度,从今年6月至年底,实行半月报制度,每半个月对各县市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展缓慢,工作不得力的地(州)、县(市),自治区将约谈主要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五、自治区设立双语幼儿园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进展完成情况,自治区评选先进单位。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完成任务好的地(州)、县(市)区实施奖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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