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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县交通局,委相关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关于开展2011年成都市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安监〔2011〕9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四川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川交函〔2011〕290号)要求,市交委制定了《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贯彻,抓好实施。

二0一一年六月二日

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和部署,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将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到生产经营第一线,促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努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1年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十年,是国务院确定的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0〕45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为:

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

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13日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市交委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委安全监督处承担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各区(市)县交通局、委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公交客运企业、轨道交通公司、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水上运输企业、危化运输企业和收费路公司、车船维修企业、驾校、公路桥梁施工及养护企业等要积极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活动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组织员工开展事故案例展览、反思讨论等活动,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查找企业自身的不足和存在的隐患,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重特大事故。积极配合、参与“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天府行”暨“送百个案例进千家企业”活动。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011年6月12日宣传咨询日当天,各地、各单位要分别组织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专家及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到生产经营一线,要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采取宣讲会、培训班、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断检查、赠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资料等多种寓教于乐、易于参与的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组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要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开展集中咨询活动,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在汽车客运车站、公交场站、地铁车站、水上码头、运输企业开展广泛宣传。继续抓好客运驾驶员承诺、水上救生衣行动等宣传工作,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的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三)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开展应急救援集中展示暨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能力,增强从事救援装备和力量,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及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

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安全生产一线,查找重大隐患,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依法、规范、有序发展。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保障落实,在组织开展好本地、本单位各项活动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活动。

(二)创新形式,营造氛围。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调动广大水陆运输企业和全社会关注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运输工具大力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和宣传报道等活动。以安全宣传教育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四)各单位要将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资料、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总结于2011年7月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的形式报市交委安全监督处。

电话:85551506;传真:85534580

邮箱:6032753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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