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乌鲁木齐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乌政办〔2011〕230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关于做好2011年乌鲁木齐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做好2011年乌鲁木齐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
为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突发事件血液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结合我市血液供需情况和献血模式发展趋势,现就做好2011年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依法推进的原则,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建立一支稳定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争创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2011年预计采血总量达到18吨。
二、具体要求
(一)科学规划、积极实施,稳步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是“十二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和完善“十二五”期间我市有关血液工作规划,为今后五年切实推进我市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要继续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把握无偿献血的工作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的工作方式。从强化我市血液保障体系建设、整合资源和增加投入等方面,积极推进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的比例,优化无偿献血模式,加快推进成分献血工作,确立一些能够反映我市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发展新特点、新任务的指标。
二是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从满足用血基本需求出发,不断巩固把输血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区(县)人民政府、铁路系统的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步骤,改进和创新组织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模式,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参加无偿献血,保证我市的血液供需动态平衡和安全。
三是要把制定、完善和实施“十二五”期间我市有关血液工作规划的过程,作为对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未来发展目标形成共识的过程,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过程,作为集中各方智慧、凝聚力量、真抓实干的过程。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构建无偿献血有序协调、资源共享的格局。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进一步形成政府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负责、卫生部门积极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并鼓励公务员率先献血。
各级财政、发改、建委、教育、人事、劳动、公安、工商、交通、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文明办、红十字会和爱卫会要结合工作实际,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团市委和驻乌各高校要组织在校大学生率先参加自愿无偿献血包括成分献血。
(三)依法管理、强化监督,规范无偿献血招募服务和采供需一体衔接。
市献血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区(县)政府、铁路系统的无偿献血工作监督和检查,制定考核目标。各区(县)政府、铁路系统要制定2011年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并加快落实辖区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人员编制与基本配置。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各区(县)、铁路系统献血办公室要依照《献血法》、《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条例》和《血站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要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与对献血者的关爱工作,进一步完善缺血(包括rh阴性血液)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努力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采供血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树立从献血者血管到受血者血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质量体系建设,认真履行质量控制与评价的职责;继续搞好血液集中化检测,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现场招募和对献血者的服务,以及无偿献血屋、流动采血车的软、硬件建设,确保其募集量的增加。
(四)广泛宣传、全面动员,推动社区、企事业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在确保流动采血车、无偿献血屋等自愿无偿献血的血源达到或超过 6万人份的基础上,加大各区(县)、铁路、企事业单位、高校、部队等的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实现团体自愿无偿献血3万人份的量化目标。可按照上年度团队献血人数的3倍组织落实献血工作。
各街道、乡镇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的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各区(县)、铁路系统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同时,切实做好献血淡季和高温期间的无偿献血工作。
(五)有机统筹、合理调配,组建和发挥好无偿献血两支队伍的优势。
要组建一批强有力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做好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动态管理办法(如网上预约和管理等),保证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运作和发展,并将其纳入市精神文明创建、市级目标管理考核及市志愿者协会队伍建设管理范畴工作中,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我市用血自给能力、应急供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的能力。
在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过程中,市献血办公室和各区(县)、铁路系统的有关部门要合理调配,把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与流动采血车、无偿献血屋等自愿无偿献血的血源募集,各区(县)政府、铁路系统、企事业单位等献血的组织动员,以及驻乌各高校大学生、部队无偿献血与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要重在组建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按照市献血办公室的整体安排,增加各区(县)人民政府、铁路系统协助市血液中心募集单采血小板的数量,并通过与市红十字会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的互动,切实提高我市单采血小板的自给能力。
附件1:2011年各区(县)政府、铁路系统无偿献血团队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1年直管单位无偿献血团队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1:
2011年各区(县)政府、铁路系统无偿献血团队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序号 | 辖区 | 人数 |
1 | 天山区 | 5265 |
2 | 沙依巴克区 | 5145 |
3 | 水磨沟区 | 1890 |
4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 4575 |
5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 2790 |
6 | 米东区 | 1950 |
7 | 达坂城区 | 1140 |
8 | 乌鲁木齐县 | 900 |
9 | 铁路系统 | 870 |
注:各区(县)、铁路无偿献血团队志愿者人数中不包括由市献血办公室直接管理单位献血人数
附件2:
2011年直管单位无偿献血团队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序号 | 辖 区 | 单位 | 人 数 |
1 | 天山区 | 新疆红雁池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00 |
2 | 沙依巴克区 | 新疆广汇物业集团 | 600 |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 330 | ||
自治区公安厅 | 120 | ||
乌鲁木齐市邮政局 | 210 | ||
3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 360 |
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80 | ||
新疆机场(集团) | 300 |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360 | ||
4 | 水磨沟区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 60 |
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集团公司 | 420 | ||
5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责任公司 | 800 |
6 | 米东区 |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 800 |
7 | 乌鲁木齐铁路局 | 乌鲁木齐站 | 120 |
8 | 武警总队 |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