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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律师所党支部、联合支部:

根据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庆祝建党90周年,切实体现党组织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和帮助,律协党委定于2011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慰问活动安排在2011年7月1日至7月28日

二、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

2、近几年来受工委以上表彰的生活困难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对因身患疾病、遭遇灾害、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4、以上党员组织关系应在市律协党委。

三、慰问形式及要求

1、各党支部、联合支部要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要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那些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如实填写《特困党员情况登记表》,并加盖支部章,于2011年7月8日(周五)前将原件及电子版报律协党委办公室。

2、《特困党员登记表》经律协党委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审定,对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并对慰问对象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附:《特困党员情况登记表》

联系人:曹莎  陈银玲

联系电话:83026936 83025756

传真电话:83025756

邮箱:linglingchen@126.com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1年7月1日

附件:2011 年度特困党员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存档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入党

时间

 

文化

程度

 

家庭

人口

 

本 人

月收入

 

家庭月

总收入

 

家庭人均月

收 入

 

在职

在岗

 

退 休

正式退

 

失业

 

内 退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填表人关系

月收入

(元)

工作单位

      
      
      
      

家庭困难

情况

 

家庭地址

 

住宅电话

 

单位党组织意见

 

两新组织工委审批意见

 

(此表由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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