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范军审计责任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1〕892号)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范军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养发〔2011〕54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及《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范军担任你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范军审计责任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1〕8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