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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凌云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2011)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1]8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凌云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869号)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续聘凌云为我司精算责任人的请示》(日本兴亚财险〔2011〕10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凌云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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