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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11]8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861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hasl司字[2011]092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天津分公司营业场所由“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41号丰泽园1、2层”变更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与霞光道交口西南侧花园别墅42号宁泰广场7层01单元”。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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