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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人[2011]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1〕39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幼儿园园长明晰《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为计划(2011-2013)》确定的发展目标与任务,以便更好地贯彻与实施,我委决定今年暑期开展上海市幼儿园园长“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专题培训。

现将《上海市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计划》(附后)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参训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及时报市教委人事处。

附件:上海市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计划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一)通过培训,促进幼儿园园所长明晰上海市学前教育新三年的发展目标与任务,提高对行动计划内涵的认识。

(二)通过培训,使幼儿园园所长能坚持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并结合园所的自身特点,积极有效地贯彻与实施行动计划,从而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培训主题

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所有托幼机构(含社会力量办园)的正职园所长;

(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局长及从事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和督导人员;

(三)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分管院(校)长、幼教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员;

(四)其他相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共两天,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8月23日(星期二),每天上午8:45至下午4:00。

(二)培训地点

市委党校大礼堂,地址:虹漕南路200号。

五、培训内容和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全市集中培训的形式,专家报告与幼儿园园长经验介绍相结合。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1.专家解读《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2.专家报告《加强医教结合,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3.专家报告《尊重个体发展需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

4.闵行区教育局介绍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情况。

六、培训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上海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具体承担培训的实施、管理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落实参训人员,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的实施工作。

七、培训考核

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应做好园所长每次参加培训的出勤统计,培训出勤率列入培训考核范围。经考核合格者,统一认定学分。

培训结束后,每位园所长在9月30日之前完成一篇2000字左右的作业,作业的主题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具体题目可自定。每位园所长应结合培训体会和本园所实际情况认真完成。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组织、收取、审定作业等工作。

八、有关要求

1.7月30日之前,请各区县将参训人员名单以excel工作表的格式通过e-mail发送至上海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邮箱地址:hsxtpx@yahoo.com.cn。文件名为:**区县园长培训名单。

2.10月10日之前,请各区县将递交作业的园所长名单及优秀作业报送上海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林琳,电话:62232710;张琦,电话:6223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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