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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高校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德[2011]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高校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德〔2011〕39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06〕35号)精神,加大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根据《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4号),现就2011年上海高校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岗前培训由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建桥学院等9个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和各高校分别组织实施。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校新任辅导员统一岗前培训(区域学校分布见附件)。各高校在统一岗前培训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组织校内岗前培训。
二、培训对象:2011年本市高校所有新任辅导员。
三、培训时间:统一岗前培训时间为5天,校内岗前培训时间为2天。
四、培训内容:各培训基地和各高校按《上海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
五、考核方式:岗前培训考核方式以现场答辩为主,结合培训考勤、课堂表现及学习小结等情况综合考察。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基地和各高校分别在《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手册》上登记考核结果并盖章确认。
六、培训费用:采取培训基地补贴与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学校承担部分经费相结合的方式。
七、其他要求:(一)培训基地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配备优秀教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二)各高校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培训基地,精心组织岗前培训。(三)新任辅导员必须通过培训基地组织的统一岗前培训和校内岗前培训,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附件: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岗前培训时间及区域高校分布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岗前培训
时间及区域学校分布表

培训基地名称

培训时间

参加该基地培训的院校

复旦大学

7月4日-7月8日

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7月11日-7月15日

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大学

7月11日-7月15日

上海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商学院、上海行健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7月7日-7月11日

上海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6月27日-7月1日

华东政法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8月22日-8月26日

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

8月22日-8月26日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建桥学院

8月18日-8月22日

各民办高校

华东师范大学

6月27日-7月1日

各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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