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汪洋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通知
(粤建规〔2011〕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今年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听取城镇化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建设文明宜居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够适应“五化”发展要求的“理想城市”的标准,查找差距,在城市规划评估和调整、设计规范完善和落实、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项目建设、试点和示范带动等方面,把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工作做得更为扎实。为确保在“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汪洋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请结合《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建规〔2011〕26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领会汪洋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做好近期建设规划注入新动力
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时代背景下,汪洋书记对城乡规划工作寄予厚望,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建设“理想城市”的目标和要求,充分说明了城乡规划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我省城乡规划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对照“理想城市”的要求仍存在不小差距。如:城市规划的理念、方法、标准与规范等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特色”等先进的理念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和目标难以在空间上有效落实等。因此,各地一定要贯彻落实汪洋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按照建设文明宜居、可持续发展、承载力强的“理想城市”要求,将做好“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作为推动“发展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手段,为提高全省城镇化发展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二、从建设“理想城市”的目标出发,准确把握我省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的新要求
(一)明确“理想城市”导向的规划工作重点。各地要认真围绕建设“理想城市”的目标,以新理念、新方法、新机制做好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积极构建集约紧凑的城市形态,促进有序、高效的土地利用;建设现代文明、安全繁华的城市中心体系,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优美的城市景观和高品质的公共空间;建设丰富的绿色生态和文化基础设施,促进环境资源的良好保育和永续利用,以及历史文化传承和发扬;实现绿色交通的舒适利用,减少对私人汽车交通依赖;促进社会和谐和民生改善,使城市成为人民幸福生活和自由交流、创新的理想场所。
(二)切实转变城市规划观念。通过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引导城市建设发展从粗放扩张向集约高效转变,推动承载力强、功能复合、设施高效、生活丰富的“理想城市”建设;引导城市建设发展从只注重开发建设向统筹资源保护利用与开发建设转变,减少开发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存;引导城市建设发展从片面强调生产向生产与生活协调发展转变,注重惠及民生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具有多样化特征的公共社区,促进城市生活品质提升与社会和谐。
(三)改进规划工作方法。一是改进规划技术路线。改变简单、机械地依赖传统规划标准的工作方法,认真识别“十二五”期间城市建设发展的关键因素,确保城市发展目标与规划安排在“理想城市”目标下相互衔接。二是加强精细化城市管理。积极借助城市设计手段,加强对城市近期建设的引导,提高重点发展地区的建设品质,推动城市规划由粗放管理向指标管理、效果管理转变。三是优化规划决策机制。实行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公开查阅和听证,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确保规划体现公共利益,突出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四是健全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在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建立规划实施跟踪、监测、评估机制以及及时的反馈机制,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三、结合“理想城市”的理念和示范项目建设,认真做好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
(一)认真开展规划建设工作评估。按照建设“理想城市”的要求,认真开展规划建设工作的评估和检讨。重点评估本地区“十一五”以来的规划建设工作是否符合集约紧凑、文明宜居、可持续发展等“理想城市”建设的要求,发展策略、规划措施是否与建设“理想城市”的目标相一致,计划开展的民生项目是否落到实处等,以及存在问题的体制、机制原因。规划建设工作评估应作为本轮近期建设规划制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根据评估结果在本轮规划中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二)强化城市空间和开发边界管理。结合上层次规划关于区域绿地、省立绿道网、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耕地保护区,以及珠三角一级空间管治区等相关要求,划定城市的开发边界,严格制定“三区四线”空间管制措施,并作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予以明确,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基础设施。
(三)确保民生项目建设。按照建设“理想城市”的要求,在近期建设规划中要统筹考虑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对民生设施的需求,优化教育、医疗、文体等民生热点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公交站点、轨道站点和步行区集中配置,提高可达性;环卫、垃圾污水处理等厌恶性设施应尽早选址,并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减轻负面影响。
(四)推动畅通城市建设。针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普遍性的交通拥堵,以及中小城镇存在的交通服务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加强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系统、慢行交通系统等规划建设的研究,促进城市交通发展与土地开发之间的协调;加强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换乘系统的规划,提高公共交通的保障率和服务水平;做好城市绿道规划,营造安全、连续、舒适、便利的慢行交通环境。
(五)彰显城市特色和魅力。在近期建设规划中突出城市设计内容,除对近期重点建设地区进行城市设计引导外,还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彰显城市特色、挖掘历史内涵、提高城市品位为目标,制定城市设计计划,确保下一阶段完成整体城市设计和重要节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工作。
(六)制定建设“理想城市”的示范项目计划。根据“理想城市”的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中确定示范或试点项目,具体可包括城市中心区提升、滨水空间营造、宜居社区建设、低碳新城建设、旧城更新改造、岭南特色街区复兴、慢行系统建设、智能城市建设等方面,并做好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推动“理想城市”目标的实现。
以上建设“理想城市”的有关内容要在“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中以专门篇章予以落实,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应将其作为审查近期建设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级以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县(市、区)、镇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汪洋书记关于“理想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中得到有效落实。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