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丹拉公路宣化至老爷庙(冀蒙界)段高速公路增加张家口西匝道收费站的复函
(办字〔2011〕103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1〕492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丹拉公路宣化至老爷庙(冀蒙界)段高速公路增加张家口西匝道收费站,收费标准与丹拉公路宣化至老爷庙(冀蒙界)段高速公路收费相同,收费终止时间与丹拉公路宣化至老爷庙(冀蒙界)段高速公路收费时间同时截止。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丹拉公路宣化至老爷庙(冀蒙界)段高速公路增加张家口西匝道收费站的复函
(办字〔2011〕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