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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丹拉公路宣化至老爷庙(冀蒙界)段高速公路增加张家口西匝道收费站的复函


【颁发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11]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丹拉公路宣化至老爷庙(冀蒙界)段高速公路增加张家口西匝道收费站的复函
(办字〔2011〕103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1〕492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丹拉公路宣化至老爷庙(冀蒙界)段高速公路增加张家口西匝道收费站,收费标准与丹拉公路宣化至老爷庙(冀蒙界)段高速公路收费相同,收费终止时间与丹拉公路宣化至老爷庙(冀蒙界)段高速公路收费时间同时截止。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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