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文[2011]1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11〕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洪昌(市长)

常务副组长:郭丛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杨炳旭(副市长)

史秉锐(副市长)

谭建忠(副市长)

成 员:黄红军(洛阳军分区副司令员)

杨劭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民强(市编办主任)

孟红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主任)

黄清旭(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赵 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苗欣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张好富(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李跃民(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蒋 勤(市园林局局长)

姜 涛(市监察局局长)

侯超英(市教育局局长)

于建庄(市民政局局长)

张体健(市法制办主任)

石 磊(市人防办主任)

和剑光(市工商局局长)

赵晓政(市质监局局长)

王社成(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王社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