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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颁发部门】 六盘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发[2011]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市府发〔2011〕15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0〕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产业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循环经济、产业集聚、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规划为龙头,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把产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区、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和经济开发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建成12个重点突出、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产业园区。到“十二五”末,全市产业园区初步形成规模,努力建成2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二、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重点任务
(三)加快园区建设
1.省级产业园区(2个)
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七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讯和土地平整),六盘水市红桥产业新区、盘县红果产业新区力争“十二五”期间申报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十二五”末,区内工业产值200亿元以上,新增税收3亿元以上。组建正县级管委会。
(1)六盘水市红桥产业新区。将原水城县红山工业集中区和石桥工业集中区合并开发建设,规划用地面积5940公顷。重点发展轻工业及食品加工业、矿山机械及机电产品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业及其他服务业。组建正县级管委会。
(2)盘县红果产业新区。含旧铺园、两河园,规划用地面积1110.19公顷。重点发展煤化工、水泥、墙材、石材、煤炭、矿山机械、印刷、仓储、物流、纺织、服装、特色食品等。组建正县级管委会。
2.市级产业园区(5个)
市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五通一平”(给水、排水、电力、道路、通信、土地平整),“十二五”末,区内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新增税收2亿元以上。可组建副县级管委会。
(1)六盘水市盘县盘北循环(鸡场坪)工业园区。含鸡场坪园和柏果园,面积约4000公顷。重点发展煤化工、钢材、装备制造、电力等。
(2)六盘水市水城县董地工业园区。包括董地乡文阁村、滥坝镇白腻村、尖山村,面积约1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化工、铝加工、煤矸石发电、阳极碳素等。
(3)六盘水市钟山区水月产业园区。包括月照乡部分村、水钢片区、老鹰山镇部分村,面积约7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钢材深加工、装备制造业、物流业、绿色食品加工、新型建材及相关附产品综合利用、城市再生资源加工等。
(4)六枝特区木岗产业园区。包括木岗镇全部行政辖区,面积约6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新型建材、机械制造、煤炭深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物流等。
(5)郎岱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郎岱镇政府所在地及陇脚、洒志等,面积约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生态旅游观光等。
3.县级特色产业园区(5个)
特色产业园区由各县、特区、区结合实际负责实施。
(1)六枝特区岩脚工业园区。包括岩脚镇老卜底村、民乐村及高桥村,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电-建材、铁合金等重工业和现代农业产业。
(2)盘县保田工业园区。含响水园、石桥园、新民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面积约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化工、煤层气加工、新型建材、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生态旅游观光等。
(3)水城县发耳产业园区。含发耳煤电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杨梅现代农业产业园、都格园等,面积约2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化工、电力、新型建材、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
(4)水城县中箐产业园区。包括双戛乡部分地方,面积约1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气化、煤液化、煤炭采掘、洗选、瓦斯发电等。
(5)钟山区大湾工业园区。大湾镇政府所在地及钟山区汪家寨镇政府所在地,面积约1000公顷。重点发展煤炭深加工、电解锌、电解铝、建材、仓储、物流等产业,形成产业链(煤-电-建材;煤-煤矸石-煤矸石发电-建材)。
(四)强化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高标准、高水平编制包括产业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在内的详细规划。强化产业园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按照资源共享、产业集群、集约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工业联动发展一、二、三次产业的枢纽作用,带动结构优化,促进城镇化。科学规划产业园区路网与铁路、公路及新建高速公路等交通结点的衔接和贯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以及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业园区规模要因地制宜,产业用地比重不得低于园区规划建设面积的70%。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物流畅通程度,加快完善产业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园区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采取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建设路、线、管、网,提高公共设施建设质量和标准;要配套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加大中水回收利用,实现园区污水零排放。其中:国家级园区建设基本实现“九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讯、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和土地平整);省级园区建设基本实现“七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讯和土地平整);市、县级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五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和土地平整)。
(六)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各产业园区应集中规划建设标准厂房,提高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率。除有特殊要求外,标准厂房建设一般要求两层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30%、容积率达到1以上,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目前没有能力建设标准厂房的,也要规划预留建设标准厂房的土地。对建设标准厂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土地使用税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市、县(特区、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对标准厂房建设给予补贴。鼓励企业参与建设、购买、租用标准厂房。对建设标准厂房的工业土地,先期可采取向农户和村集体租用形式获得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规的土地属农民和村集体的,可以进行流转,以土地入股方式参与合作建设标准厂房。鼓励镇、村利用集体土地建设标准厂房和工业项目集中区。
三、明确产业园区发展的主体功能
(七)发挥比较优势。结合园区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每个园区重点规划发展一至二个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区域布局,实现产业优势互补。避免产业园区之间的同质化竞争,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招商引资中的恶性竞争,努力实现产业园区建设的差异性和错位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八)突出产业重点。提高现有我市能源原材料工业产业集中度和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发展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机械装备制造业和轻工业。科学开发、高效利用煤炭资源,加快中小型煤矿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高效环保洗煤厂。加快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建设。加快建材产业扩能提质步伐,建成一批新型水泥生产线和建材厂。以矿山机械机电装备制造为重点,推进煤矿井下综合采掘、提升、运输设备和洗选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高起点、高质量发展电解铝等有色金属工业,着力搞好精深加工。加快发展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民族制药等产业,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产业园区。
(九)鼓励产业聚集发展。除资源型项目选址有特殊要求外,重大产业项目要向产业园区集中,优质资源向优势产业聚集,其他产业项目应进入园区集中建设。已在产业园区外取得土地审批,尚未征收土地和动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应引导其将土地调整到产业园区内进行建设。对“退城进园”的企业,也应实行优惠,促进企业搬迁。要发挥产业园区内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建立相互配套、分工协作关系,形成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煤矸石发电、煤矸石制砖、粉煤灰生产建材及洗煤废水、矿井水的循环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焦炉煤气的回收利用,积极推广尾矿回填充填新技术,培育一批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实现集中区土地集约使用、废物集中处理,搞好关联企业之间的资源链、加工链和产品链的对接延伸,培育一批生态型循环经济集中区或基地。切实落实好国家节约资源、开发绿色能源、可再生资源利用等优惠政策,积极利用清洁发展机制等国际资本、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提高全民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识和公众参与度。
(十一)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企业管理、科技研发、市场服务、技术推广、网络信息、金融保险、商务服务、咨询中介等服务领域的发展,促进产业链向两端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支持制造业的成长,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四、创新产业园区发展体制机制
(十二)创新承接产业转移机制。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与联动,提升发展理念、创新制度建设、健全金融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政策支持,与泛珠三角、东盟等经济区以及周边地区、友好城市全面对接,积极探索产业合作、园区合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承载力、聚集力。
(十三)创新建设发展模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等建设模式。采取“共建共享、收益分成”方式,积极推行地企合作,共建园区,把挖潜改造驻境大企业大集团作为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盘活存量、自办园区,推进节约集约发展。围绕重大项目安排设立园区,鼓励在开发区内建区中园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在投融资体制改革,土地使用流转制度改革,企业产权并购等方面大胆探索,全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
(十四)创新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积极创新产业园区的管理体制。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的领导班子、组织机构等,按国家和省的要求配备;市级产业园区可设置副县级机构;县级产业园区由各县、特区、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并选择配备素质高、能力强、敢于创新的领导干部担任产业园区的主要领导。可实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与投资开发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十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打造知名品牌,增强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资源,依托重大工程项目,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快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开发能力,把产业园区建设成为技术创新的聚集区。
(十六)扩大管理权限。按照“综合部门放权,执法部门派人”的原则,市级综合职能部门可通过授权或委托方式,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市级执法部门可在产业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凡属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的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审批的项目外,全部委托给产业园区管委会办理,以确保产业园区在规划、项目核准和备案、环境保护、节能、消防、工商注册等方面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十七)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富有创新能力的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形成促进人才成长的长效机制,为产业园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科技孵化型实体建设,加强与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研院所合作,增强自主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
五、加大产业园区扶持力度
(十八)规划支持政策。将产业园区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编制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规划、园区环评规划,并相应调整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支持已纳入规划的产业园区优先建设,在基础设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十九)投融资支持政策。加大财政对产业园区的支持力度。市级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5000万元作为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以贴现、补助、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各县、特区、区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在预算内外财力的安排上要向园区倾斜,园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必须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技术创新、技改贴息、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和风险投资等给予园区企业资金支持。建立银企合作机制,每年组织1-2次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活动,构建银区对接平台。整合全市担保资源,加快组建担保集团,扩大担保能力,积极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认真落实兑现国家、省各类优惠政策。
(二十)建设用地支持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要留足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用地。各级产业园区的土地收益全部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年租制度,企业用地可按不低于土地所在地等级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的10%至50%执行。对一些荒坡、荒地实施成块连片开发的,免缴地方相关规费。
(二十一)税收支持政策。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区域性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外来投资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征缴优惠政策。对进入园区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赋予各产业园区对引进重大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一事一议”个案处理的权利,给予投资方在地方税费等要素配套政策方面的支持。
(二十二)商贸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园区发展加工贸易及配套产业,外贸发展资金重点向加工贸易企业倾斜。鼓励发展加工贸易配套企业在产业园区内进行直接产业配套,配套率达60%的新办企业,享受与加工贸易企业同等的资金扶持政策。
(二十三)招商鼓励政策。制定奖励政策,对招商引资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动员社会力量招商,形成全民招商的格局。积极推行委托招商、代理招商。
六、建立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保障机制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涉及园区建设与发展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市级产业园区的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服务。各县(特区、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十五)健全统计考评制度。建立以产业园区各项经济指标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对园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业增加值、上缴税金、地方财政收入等指标进行考核评定。将园区发展实绩和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依据,对成绩显著的产业园区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园区考核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要实行严厉问责。
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各县、特区、区,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在1个月内制定具体措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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