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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发[2011]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发〔2011〕7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城乡重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晓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晓东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沈小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东海 新北区区长

臧建中 武进区代区长

丁荣余 金坛市代市长

盛建良 溧阳市市长

陈正春 天宁区区长

潘冬铃 钟楼区区长

李 林 戚墅堰区区长

赵建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玉清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文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良法 市水利局局长

史政达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胡 伟 市规划局局长

朱建文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朱维平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

朱笑冰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曾鸣 市民防局局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徐建伟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刘又林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陈中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局长

姜忠泽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沈小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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