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的规定,经2011年6月20日市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废止《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本市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加强世博商标保护的通告》(沪工商标〔2010〕85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