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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赣国土资办发[2011]1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赣国土资办发〔2011〕139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 守红线 惠民生”。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 守红线 惠民生。

二、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8日至6月25日。

三、主要内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等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二)宣传普及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三)宣传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围绕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农村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基本农田永久保护、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矿山用地复垦、灾毁耕地复耕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保障民生维护权益等。

(四)宣传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

四、总体安排

(一)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6月18日至25日,各地要围绕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省、市、县都要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益广告宣传。

(二)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6月25日当天,围绕宣传主题,省厅将在人民网举办在线访谈节目,各地也应结合实际举行主题纪念活动。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在打好地灾防治攻坚战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好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

(二)创新宣传方式。要探索开展创意新、形式活、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专题演讲、文艺演出、专题评论,制作影视作品、举办展览展示、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大家听得见、看得着、记得住。

(三)形成宣传合力。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汇报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工作,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要与有关单位加强联系,争取一同参与宣传周活动,以增强宣传力度。

(四)加强社会宣传。要主动争取和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刊发党委、政府领导署名文章,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组织刊发专版(栏)或专题报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信息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加深对国土资源工作的了解,发动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支持和参与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五)认真搞好总结。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设区市局要对主题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实施、效果进行总结,于7月5日前将总结电子版和相关资料报省厅。省厅将组织优秀组织奖和优秀项目奖的评选。

联 系 人:厅办公室 程华杰

宣教中心 姜苏芸

传真:0791-6717196

电子邮箱:jiangsuyun007@163.com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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