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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信访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1]8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信访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环办函[2011]8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联席会议关于依法做好信访事项终结工作的意见(试行)》(中信联发〔2011〕4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全国环保系统信访干部接访办案的能力水平,推动疑难环境信访案件依法按程序终结,减少信访积案,维护信访工作秩序。按照《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1〕190号),我部将举办全国环保系统信访工作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7月25-29日,会期5天(含报到及返程)。

二、培训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冠洲宾馆(贵阳市西湖路108号,0851-5892918)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信访工作人员(各2-3人)

四、培训内容

(一)邀请国家信访局有关领导结合信访事项终结案例,解读《中央联席会议关于依法做好信访事项终结工作的意见(试行)》(中信联发〔2011〕4号)的精神;

(二)请部环监局有关领导讲授跨省界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方法及典型案例;

(三)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四川、贵州等省交流环境信访工作经验;

(四)分组座谈讨论。提纲如下:

1.本单位信访工作的主要做法;

2.对我部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我部即将组织实施的全国环保系统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由于当地受接待能力限制,各省(区、市)请勿超员;

(二)2011年7月25日在贵阳市龙洞堡国际机场和贵阳火车站接站,发车时间分别为:9:00、11:00、13:00、15:00、17:00,请根据发车时间订票,以便集中接站。其他时间请自行前往;

(三)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协助做好培训班会务工作;

(四)请于7月21日下班前将培训班回执分别传真至部办公厅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部办公厅联系人:

陈富强:(010)66556060,13567267099

仝太花:(010)66556031,13439402489

传真:(010)66556031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联系人:

张数:(0851)5570261,13595153113

边金顺:(0851)5571445,13985173127

传真:(0851)5570261

附件:全国环保系统信访工作培训班回执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全国环保系统信访工作培训班回执
2011.7

姓 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电 话

手 机

抵达方式及时间

是否需

接站

住宿时间(起止

日期及天数)

备注

 

 

 

 

 

 

 

 

 

 

 

 

 

 

 

 

 

 

 

 

 

 

 

 

 

 

 

 

 

 


注:1.请2011年7月21日下班前将回执传真至环境保护部办公厅(010-66556031)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0851-5570261)。
2.由于贵阳正处于雨水季节,请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带好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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