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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中国半导体光谷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1]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中国半导体光谷推进委员会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石家庄·中国半导体光谷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成立石家庄·中国半导体光谷推进委员会。现将石家庄·中国半导体光谷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 栗进路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刘晓军 副市长、高新区工委书记

刘明轩 副市长(主持日常工作)

王大军 副市长

杨克武 中电科13所所长

涂天杰 中电科54所所长

成员: 王中月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顺法 市发改委主任

李晋宇 市财政局局长

王雁南 市科技局局长

吴飞市工信局局长

马千里 市招商局局长

张兰格 市国土局局长

张炬市环保局局长

王晓临 市规划局局长

高新城 市人社局局长

张新锋 市金融办主任

王文红 市电业局局长

韦东市国资委副主任

赵栓文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耿涛信息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

董晓航 鹿泉市政府市长

光谷推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鹿泉市政府市长董晓航兼任,副主任由石家庄信息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耿涛,市工信局副局长卢昌明,发改委副主任戴宝进,科技局总工李新启,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主任付庆文,鹿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石家庄信息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李书海和中电科13所、54所主管所长担任,成员由光谷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担任。
光谷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是做好光电产业发展指导协调,重大事项决策,研究光电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制定光谷发展思路、规划等;二是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统筹光谷基础设施、招商引资、地方事务等工作;三是整合石家庄市域内光电项目,新上项目尽可能摆放到基地周围,形成聚集效应。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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