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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三(丽水路―长乐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颁发部门】 杭州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发文字号】 杭发改投资[2011]4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杭州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三(丽水路-长乐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杭发改投资〔2011〕463号)


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你局拱发改[2011]146号(中心项目编码:b-s10201158159)文悉。现将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三(丽水路-长乐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乐地块规划支路三(丽水路-长乐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道路长约209米,路宽20米,为城市支路。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拱墅区大关单元长乐地块,道路西起丽水路,东至长乐路,总用地面积约418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571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区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该项目代码为:110311510373。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包括节能分析专篇)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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