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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国土房管局嘉奖的通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国土房管局嘉奖的通报
(渝府发〔2011〕4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市国土房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服务,勇于开拓创新,在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大规模推进公租房建设等工作中成绩突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给予市国土房管局通报嘉奖。

希望市国土房管局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认真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为加快“五个重庆”建设,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早日把我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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