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1〕5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六盘水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2011-2013年)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市府发〔2011〕17号)和省的要求,为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确保学前教育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状况
(一)基本情况2010年,全市现有幼儿园165所,比2009年增加12所,其中,公办42所,民办110所,其他性质办12所;幼儿在园(班)人数51641人,比2009年增加3430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6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40%;幼儿专任教师1132人,比2009年增加180人;幼儿园校舍建筑面积135219平方米,比2009年增加18804平方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幼儿入园(班)率较低,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尤为短缺。民办幼儿园缺乏有效规范和监管,无证园所时有出现。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迟缓,管理体制和机制尚未完善,办园条件有待提高。幼儿园师资队伍编制不足,社会保障政策及投入机制尚未完全落实。农村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和待遇偏低。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到2013年,新建、改扩建99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学前三年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56.2%,初步解决“入园难”问题。
(二)年度目标
--到2011年底,新建、改扩建37所幼儿园,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7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46.2%。利用省启动千所乡镇农村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幼儿园师资培训工程和幼儿园质量提升工程,完成全市民办幼儿园重新认证工作。理顺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关系,缓解“入园难”问题。
--到2012年底,新建、改扩建32所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51.4%。2011年新建各幼儿园常规督导合格率达80%,教师专业合格率达80%,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基本配齐配足幼教专干和幼教教研员,初步建立民办幼儿园常规督导检查和公示制度。“入园难”问题进一步缓解。
--到2013年底,新建、改扩建30所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入园(班)率达89%,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56.2%,教师专业合格率达85%,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完成民办幼儿园常规督导检查和公示。“入园难”问题得到更大缓解。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1.统筹规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各县(特区、区)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根据未来人口出生状况和外来人口变化趋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在满足幼儿就近入园的同时,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开展保教工作。
2.盘活区域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各县(特区、区)政府要将本地各类富余教育资源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要优先举办幼儿园。积极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及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建立健全教研网络,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要发挥示范作用,引导扶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园所建立发展共同体。
(二)加快建设,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在全面完成2011年37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作。到2013年,新建、改扩建的99所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
2.规范建设农村幼儿园。新增幼儿园要按照《贵州省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办园建设规范指导手册(试行)》建设,每个乡镇逐步建设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小学附设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应逐步实行剥离,独立建园,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
3.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各县(特区、区)政府要掌握本辖区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优化新建民办幼儿园布局,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及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开展类别评估工作。根据《贵州省幼儿园分类评估方案(试行修订稿)》实行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对卫生条件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无证园所,各地要通过联合执法予以关停撤销。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实际,有计划地实施各类培训,推行公办幼儿园带动民办幼儿园的“片区联动”模式,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
4.加快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各县(特区、区)政府要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政策。城市住宅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县(特区、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用于举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
(三)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和幼儿教育“小学化”。
2.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完善城乡“结对子”合作助教项目,开展城乡园长互派制度,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逐步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
3.全面推进社区早期教育。构建县(特区、区)政府统筹,以社区、村为依托,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协同运作的社区、村早期教育服务网络。每个街道、乡镇依托公办幼儿园或社区、村活动中心等社区、村资源至少设立1个儿童早期教育资源中心,每年为0至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3次免费的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四)优化队伍,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整体素质
1.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扩大六盘水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为六盘水市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对非幼师专业人员,通过申请、报批,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经培训即可上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逐步满足各类幼儿园师资的需求。
2.努力建设专业化师资队伍。加强幼儿园园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启动面向全市各类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和农村中心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项目。以省级示范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县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实行全面培训。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体系,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启动保育人员,保健医生专业资质达标项目。
3.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县(特区、区)政府要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和定编标准,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同时探索非公办幼儿教师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做到统一聘任,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调配,保障合格的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待遇和合法权益。
(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明确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各县(特区、区)政府要将计划认真进行分解落实,着力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坚持实行市级统筹、县(特区、区)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市、县(特区、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加大财政投入。各县(特区、区)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通过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切实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幼儿园建设和本计划中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政府、举办者、家庭等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市级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各县(特区、区)发展学前教育。各县(特区、区)政府也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3.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县(特区、区)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由各县(特区、区)负责。
4.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基本要求和科学规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帮助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