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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信委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杭州市经信委

【发文字号】 杭经信市场[201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杭州市经信委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杭经信市场〔2011〕4号)


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北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展会,是世界上唯一由东北亚各国共同参与并面向全球开放的国际性区域综合博览会。我委拟组织企业参加此次展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6日-11日(6日开幕,11日12:00撤展);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及补贴标准
根据计划拟组织电子科技类企业参展。对杭州展区整体形象设计制作与宣传给予全额补贴,对展位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参展企业的个性化宣传广告及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市)要切实抓好相关组织工作,组织有关企业赴长春参展、观展并参加相关活动。
(二)有意参加东北亚博览会的企业,请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于7月29日前报我委市场处,联系人:宓杨,电话:85252132(兼传真);邮箱:sjw.scc@hz.gov.cn。经确认后,将正式通知企业参展。

附件: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报名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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