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闫三选任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11〕62号) 省政府法制办: 省政府2011年6月27日决定,任命:闫三选为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