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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闫三选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任字[2011]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闫三选任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11〕62号)


省政府法制办:

省政府2011年6月27日决定,任命:闫三选为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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