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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贵州省省级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监理企业:

贵州省省级监理工程师注册工作于2008年启动,省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第一批初始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和印章自今年7月底起已陆续到期。鉴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监理工程师实施管理办法》正在组织修订中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省级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延至2011年12月进行,省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印章有效期顺延至2011年12月30日止。有关延续注册工作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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