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2011年度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职称〔2011〕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人事部《关于在乡镇企业进一步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农人发〔1995〕36号)精神,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现将2011年度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农村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农村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
机械、化工、仪表电气、企业管理、技术管理5个专业。
三、申报对象
拥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在本市农村企事业中从事生产建设、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基本要求
1、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7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能力的人员。
②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发展趋势的人员。
③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的人员。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开展工作和学习的人员。
⑤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撰写的技术标准、规范、报告被区(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的人员。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工程师职务满3年;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奖(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优秀新产品奖、金银质奖、质量奖、优秀设计奖、优秀管理奖、标准化项目奖、科技情报奖等)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区(县)级以上个人技术荣誉称号者。
②开发产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进行技术改造被企事业单位采纳实施,节约或创造价值100万元以上,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主要贡献者。
③担任企业技术总负责或国家二级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专业工作经验,解决过技术工作中重大实际问题者。
(3)获得中专(高中)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经过系统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取得结业证书,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公开发表过富有创见的专著或论文,或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过工程专业技术文章,或在国际性会议上提交过专业文章或做过专业技术专题发言,或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②担任企业技术总负责或国家二级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10年以上,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a、获得省部级奖(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优秀新产品奖、金银质奖、质量奖、优秀设计奖、优秀管理奖、标准化项目奖、科技情报奖等)的主要贡献者,经专家鉴定其获奖项目具有较大技术难度。
b、担任国家级项目技术攻关负责人,解决过重大技术难题者。
c、在技术进步、技术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或多次获得区(县)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
d、在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中作出贡献,有效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单位在最近3年中经济效益一直名列全区(县)前茅,且本人连续2年考核为优秀者。
(4)虽暂不具备以上学历、资历,资历,但为区(县)、乡(镇)经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经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推荐者,可以破格参加申报评审。
2、论著、论文要求: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后撰写并公开发表的与本人工作和评审专业内容相关的学术著作或论文1篇。或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技术报告2篇。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须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申报人员应如实报送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同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可在上海农委政务网(http://e-nw.shac.gov.cn“网上办事”栏“办事项目”)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职称专家”栏)查询、下载。
六、申报咨询及材料受理
1、咨询电话:23113035,23119602。
2、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2011年8月15日-9月16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受理地点:各区县人社局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点,详见附件4。
(3)报送时间:2011年10月10日-21日,各区县人社局职称工作部门将通过初审的材料送至吴中路628号,联系电话:33507452。
七、评审费用
人民币800元/位(含报名费、评审费等),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支付。
附件:1、个人综合报告;
2、承诺书;
3、评审材料目录;
4、各区县人社局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点。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个人综合报告
编号: 申报类别:合格/破格/转评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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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或岗位) |
| 现从事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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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 | 毕业 时间 | 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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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外 语成绩 |
| 职称计算机 成绩 | 现有职称(职务)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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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考核情况 |
| 户籍 所在地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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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 个人联系电话 | 座机: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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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进修
培训)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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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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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技
术
业
绩 | 起止年月 | 项目名称及 完成情况 | 立项单位 | 担任角色 (独立/主持/ 骨干/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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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
(成果
完成)
情况 | 获奖(成果)年月 | 奖项(成果)名称及等级 | 本人排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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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
及
论文
情况
| 论著(论文)名称 | 刊物或出版社名称(未发表须注明) | 发表(出版)日期 | 独著/几人合著 (本人排名) | 本人撰写字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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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审核人签名: 年月 日 | ||||||||||||||||||||||||||||
| 材料主审 专家意见 | 较好( ) | 尚可( ) | 一般( ) | 较差( ) | ||||||||||||||||||||||||
| 同意晋升理由 (符合文件 哪些条件) | ||||||||||||||||||||||||||||
| 不同意晋升 原因 | ||||||||||||||||||||||||||||
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且不得改变表式。
附件2
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仅向上海市农村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农村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并已知晓其与国家专业职称的区别,即不享受国家专业职称的相关待遇。
二、此次申报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
三、上述承诺如有失实、虚假情况,本人愿意接受评委会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后果。
2011年月日
注:请用a4纸打印。
附件3
申报专业:(机械、化工、仪表电气、企业管理、技术管理)
申报人单位:申报人姓名:
申 报 类 别 : 合格 破格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原件 | 复印件 | 要求 |
1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 3份 |
| 16k纸双面打印,单位核实加盖骑缝章、 公章,转评人员需另附原评审申报表原件一份。 |
2 | 单位推荐综合报告 | 1份 |
| 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
3 | 个人综合报告 | 15份 |
| a4纸双面打印。 |
4 | 论著、论文 | 已发表1份未发表2份 | 已发表1份 | 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论文须另附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
5 | 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任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
| 各1份 | 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若获奖证书中的获奖对象为单位,还须提交本人所作贡献证明,否则无效。 |
6 | 承诺书 | 1份 |
| 须申报人亲笔签名。 |
7 | 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 | 1份 |
| 背后写好姓名装入信封内。 |
注:1、请在相应“”内打“√”。
2、请将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用a4纸打印的本表。
3、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或公证机关公证后,密封送至申报材料受理点。
4、申报者联系电话: 。
附件4
各区县人社局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点
序号 | 受理点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浦东新区 | 浦东新区张杨路1996号2楼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 孙薇 张媛 | 58602838 58603442 |
浦东川沙镇华夏东路3102弄158号浦东新区农民中等专业学校 | 吴俊 | 58929819 13311602965 | ||
惠南镇县东街7号 惠南镇东门路281号 | 瞿红 | 68002599 58029206 13917795179 | ||
2 | 闵行区 | 水清路332号 | 林晓佳 | 51518060 |
3 | 宝山区 | 密山路5号a319室 | 彭 杨 | 56782046 |
4 | 嘉定区 | 金沙路68号1308室 | 叶伟明 | 69530358 |
5 | 松江区 | 荣乐东路2378号1108室 | 费品华 | 67848533 |
6 | 青浦区 | 青舟路220号220室 | 朱连云 | 33868761 |
7 | 金山区 | 龙山路555号东8楼802室 | 奚 落 | 57922658 |
8 | 奉贤区 | 人民南路150号4楼 人才 开发服务中心
发发发 | 管 贞 | 67116374 |
9 | 崇明县 | 城桥镇南门路118号304室 | 张永贤 | 696994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