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第二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的通知
(新教高办〔2011〕18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9号)、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大力推进科教兴新和人才强新战略,适应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对高水平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化我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增强高等教育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特启动实施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了缓解自治区重点产业人才紧缺的矛盾,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更好地实现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经过对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文件的认真学习分析和广泛调研,决定将地矿类、能源动力类、材料化工类、机械及农业工程类、环境生态与安全类、交通运输类、国际经贸类、旅游管理类、城市土建类、信息产业类、社会服务类、文化产业类、防灾减灾、医学类等14个二级类专业作为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遴选范围,从中遴选出30个紧缺人才专业予以优先扶持发展。
二、建设目标
(一)基本条件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强专业基本条件建设,教学和实验平台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科学配置实验实训设备,构建配套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形成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在国内有较高影响力的专业教师队伍。
(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新进展。专业建设紧密结合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对人才的需要,培养目标进一步明确,科学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培养模式,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和理论教学搭配合理,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
(四)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与重点、支柱产业相适应的科研平台和队伍水平明显提升,产学研合作能力和渠道进一步拓展,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加快捷高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更紧密。
三、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程序包括学校申报、评审、公示、公布等四个环节。
(一)学校申报。由各高校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论证,填写《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申报书》,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二)评审。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论证。
(三)公示。自治区教育厅汇总专家评审结果,并上报党委和人民政府,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公示。
(四)公布。确定并公布入选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的专业名单,签订《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任务书》,正式启动专业建设计划。
四、其它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紧缺人才专业建设工作,科学论证和规划专业建设方案,指导督促相关专业建设工作,主动研究专业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抓好落实,抓住实施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的有利契机,推动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和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具体负责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的安排、执行和监督工作。
(三)请有关高校于2011年8月12日前将本校紧缺人才专业的《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申报书》及专业培养方案各一式九份统一上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方 剑 联系电话:(0991)7606226
附件:1.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2.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申报书(略)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1:
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9号)、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大力推进科教兴新和人才强新战略,适应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对高水平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化我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增强高等教育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特制定本计划。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进一步发挥高校对自治区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作用,促进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更加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突出。
重点支持建设我区30个本、专科专业。从2011年起,通过五年的建设,使专业基础条件明显增强,教学和实验平台建设达到先进水平;形成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校企合作范围更加宽泛;人才培养规模增加,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抓好紧缺人才培养,注重专业长远建设。要把自治区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人才支持和高校自身办学定位、办学特色结合起来,既要最大限度的满足对紧缺人才的迫切需要,保证规模和质量,又要能够促进高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保证长远发展。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支持,突出对口支援作用。把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和援疆省(市)、对口支援高校的学科、师资优势结合起来,为我区高校的发展创造最优化的外部环境,促进我区高校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积极扩大紧缺人才培养规模,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培养能力和质量。
三是坚持立足现有基础,谋划未来发展。要把建设专业的现有条件、培养能力和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未来一段时期对人才质量的要求结合起来,充分考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业人才的层次、素质要求,对专业建设的目标和人才培养的方案重新定位。
四是坚持引领发展,突出带动作用。高校要把发展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的紧缺人才专业建设与一般专业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传统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发展和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发展,使各专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紧缺人才专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高校学科专业整体实力。
三、建设内容
1、人才培养基础条件建设。加强专业实验和实习实训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先进的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科学配置实验实训设备,建立配套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2、师资队伍建设。采取超常规举措,巩固和发展紧缺人才专业教师队伍。根据专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从实际出发,大胆引进优秀人才,为教师发展和人才团队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打造一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质量提升新要求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科学确定培养目标,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培养理念,创新培养模式,强化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4、科技创新和校企合作。强化紧缺人才专业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与重点、支柱产业相适应的科研平台和队伍,加强校企合作,进一步拓展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渠道,坚持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资源共享。
四、建设措施
(一)科学规划紧缺人才专业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结合自治区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和技术的需求,科学规划紧缺人才专业的建设发展。积极争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将紧缺人才专业发展纳入自治区产业、行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统筹考虑。指导高校积极开展行业人才需求调研和预测,研究制定出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符合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符合高校学科专业调整需要的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紧缺人才培养步伐。
(二)重视加强和改善相关专业基本条件建设,设立专项资金,科学配置实验、实习设备和仪器,提高使用率;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设立“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特聘岗位”,吸引和留住区内外优秀专业带头人、内地高校知名退休教授和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调整培养目标,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适当减少理论课程比例,增加实践教学课程比例。
(三)实行特殊的专业招生、就业政策。在高考招生中采取加大宣传力度、提前或降低录取批次和定向招生等措施,吸引更多的有志考生报考紧缺人才专业,同时提高紧缺人才专业的生源质量。针对部分行业对专科层次人才急需的现状,可适当扩大相关专业的专科招生数量,合理安排本专科招生比例。引导高校积极采取订单培养方式,与有关企业、工厂等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定期推荐优秀毕业生赴企业实习、工作,既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又缓解企业专业人才短缺矛盾。
(四)加大对紧缺人才专业学生的奖助学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紧缺人才专业学生的奖助学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紧缺人才专业,扩大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采取适当增加助学金额度,扩大助学贷款发放范围,以及毕业生在基层工作五年以上,由政府对助学贷款还本付息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进入紧缺人才专业学习,毕业后在基层相关行业就业。
五、建设范围
(一)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1、地矿类(石油、煤炭、有色金属等重要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利用等)
2、能源动力类(太阳能、风能、水利水电、生物质能、核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及相关电网动力工程等)
3、材料化工类(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及各类新材料的加工处理和开发应用等)
4、机械及农业工程类(机床产品设计及高档数控机床研发、操作及调试维修等;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及其自动化、农业水利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
5、环境生态与安全类(环境检测、生态建设与保护、动植物保护、矿山通风与安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地下水污染处理等)
6、交通运输类(公路规划、测设、建设与养护管理、油气储运工程、路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等)
7、国际经贸类(国际商务、国际金融、物流管理等)
8、旅游管理类(景点设计规划、旅游产品设计、民族特色旅游开发等)
9、城市土建类(城市规划、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10、信息产业类(物联技术与服务、通信技术与服务、互联网技术与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软件技术与服务、信息服务与外包等)
(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11、社会服务类(社会救助与福利、社区建设、就业指导、流动人口服务等)
12、文化产业类(新闻传播、数字技术、网络信息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对外翻译等)
13、防灾减灾(灾害防治工程、预报与预警、灾害信息管理及技术培训)药等)
14、医学类(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中医、民族医药等)
六、遴选办法
在第一轮建设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征求行业企业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方式,在自治区高校本专科与自治区重点、支柱产业相关专业中遴选30个专业纳入“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进行建设。第一轮计划内专业不进行重复建设。
申报程序:
(一)学校申报。由各高校按照在上述专业范围要求,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设置实际情况准备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论证,填写《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申报书》,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二)评审。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论证。
(三)公示。自治区教育厅汇总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并上报党委和人民政府,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公示。
(四)公布。确定并公布入选“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的专业名单,签订《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任务书》,正式启动专业建设计划。
七、建设周期及经费投入办法
“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采取自治区财政投入和学校配套相结合的方式,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自治区财政投入10000万元。计划分五年连续投入,每年投入2000万元,对30个专业分5批建设,第一批专业2011-2012年投入,第二批专业2012-2013年投入,依次类推,至2015年完成第四、第五批专业投入。30个专业五年合计投入10000万元,平均每个专业投入330万元,纳入计划的专业所在的高校需要根据自治区财政投入额度进行1:1资金配套。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等部门担任成员单位,负责计划实施的统筹、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厅,具体落实计划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加强规划统筹。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计划内专业所在高校签订任务书,指导各项目高校制定《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建设资金的划拨和各项目高校的使用情况。
(三)加强考核、督促宣传。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申报书和建设任务书对计划内各专业进行中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政策措施取得实效。指导高校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做好宣传督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