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选拔2012-2013年度中欧同声传译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通知
(商办人函[2011]844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部机关各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根据中欧双方协议,2011年9月,欧盟委员会将与商务部联合选拔2012-2013年度中欧同声传译培训项目参训学员。本次考试拟录取学员20名,将分两批赴比利时欧委会翻译总司,参加为期5个月的同传培训,培训语言为英语或法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场设置与报名
选拔考试设总考场和分考场。商务部人事司负责选拔考试总体安排,考试分预试、复试两轮进行。
总考场设在北京,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负责总考场考务工作。预试由中方考官主持,考试合格者,参加中欧考官联合主持的复试。总考场考务安排详见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网站(www.cicete.org)信息发布栏目。
分考场设在南京市,只定向招收江苏省合格的英语学员,江苏省商务厅负责分考场考务工作。预试由中方考官主持,考试合格者,参加中欧考官共同主持的复试,具体考务安排由江苏省商务厅另行公布。
推荐参加总考场考试的单位限推荐英语和法语考生各一人。分考场考生具体推荐办法由江苏省商务厅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
总考场预试时间为2011年9月1-2日,复试时间为9月13-16日。
分考场复试时间为9月6-7日,预试时间由江苏省商务厅另行通知。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三十岁以下,具备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反应敏锐,口齿清晰,语言流利;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英语或法语,听、说、读、写、译水平较高;
(四)国家公务员,或从事经济、商务、教学等相关领域工作的公职人员。
四、录取与派出
中欧双方考官组根据考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正式录取学员由欧方审核确定,并于201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批派出。
五、培训费用
根据项目合同,学员在外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由欧方承担,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有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学员学成回国后,有为来华访问的欧盟官员免费翻译的义务。
此考试要求高、难度大,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认真遴选,推荐合格人选参加考试。8月15日之前,请务必将填妥的报名表原件(见附件)按照考场安排分别送至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或江苏省商务厅(人事教育处)。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自莹
电话:010-84000561 传真:010-64097913
邮箱:huangziying@cicete.org
地址:北京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11层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人才处(100007)
江苏省商务厅联系人: 杜骖骖
电话:025-57710156 传真:025-57710327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210008)
商务部人事司联系人:张源源
电话:010-65198506 传真:010-6519891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100731)
邮箱:zhangyuanyuan@mofcom.gov.cn
附件:2012-2013年度中欧同声传译培训项目考试推荐报名表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2012-2013年度中欧同声传译培训项目考试推荐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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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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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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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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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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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简述 | |||||||||
个 人 简 历 | (从大学开始) | ||||||||
政 治 及 工 作 表 现 | |||||||||
单 位 领 导 意 见 | 单位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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