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谭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1〕1107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谭宁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11〕174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谭宁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