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姬凯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1051号)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姬凯等人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三星保发〔2011〕084、085号)收悉。经审查,姬凯、李丙泽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姬凯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李丙泽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姬凯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1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