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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通知


【颁发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1]1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1〕14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确保全面实现省政府重新下达我市的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第三季度控制指标

第三季度末(1-9月),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57人以内。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2人以内;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84人。

二、全年控制指标数

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18人以内。其中:煤矿死亡人数控制在54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16人以内;其它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8人以内。

三、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指标数

全年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15起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从零开始,向零努力,牢固树立政府监管不到位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查一处隐患就是预防一次事故的意识,按照省政府新下达的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强化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以及安全生产投入长期不落实、安全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事故频发的企业,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该取缔关闭的一律取缔关闭,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进一步加大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使用,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三)严格按照6月24日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关于煤矿关闭和停建煤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驻矿工作组、“包保”领导和驻矿安监员的责任落实,强力推进煤矿关停整顿和兼并重组工作,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到位,该停建的一律停建待查,确保煤矿关、停任务全面落实。对在关停整顿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官煤勾结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查重处,确保关停工作实效。

(四)对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等行为引发事故的,一律从重从快查处;煤矿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对企业一律高限处罚,建设矿井一律实施关闭,对政府及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先停职再调查,待事故调查完毕后再深度问责。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生产形势恶化的,严格按照《遵义市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规定,对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或行政问责。

附件:遵义市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遵义市2011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责任分解表

内 容

2011年死亡控制数
(人)

2011年死亡控制奋斗数(人)

2011年一至三季度死亡控制奋斗数(人)

全市

230

218

157

汇川区

29

27

20

红花岗区

30

28

21

遵义县

43

41

29

桐梓县

33

31

23

仁怀市

23

22

16

习水县

23

22

16

赤水市

5

5

3

(实际已超全年控制数)

湄潭县

6

5

4

凤冈县

5

5

3

务川县

5

5

4

余庆县

5

5

3
(实际已超全年控制数)

绥阳县

10

10

7
(实际已超全年控制数)

正安县

6

5

4

道真县

5

5

3

新蒲新区

2

2

1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90

(道路交通)

89

58

贵遵四大队

10

9

7

崇遵一大队

8

7

5

崇遵二大队

12

11

8

市安全监管局
市工业能源委

60

(煤矿)

54 

42


注:
1.各地2011年死亡控制指标奋斗数按年初下达指标平均下降5.22%计算。
2.第三季度控制指标按重新下达奋斗数按季平均测定,已超全年控制指标的地区按零控制。
3.2011年各部门一至三季度死亡控制奋斗数按季度平均数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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