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143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国寿财险发〔2011〕21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0亿元人民币。增资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出资额为48亿元,占比6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2亿元,占比40%。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