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鞍山丰汇昊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1〕1098号)
李明树、王亚军、王成连:
你们提交的关于鞍山丰汇昊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鞍山丰汇昊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李明树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为50%;王亚军出资60万元,出资比例为30%;王成连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14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三)风险管理咨询;
(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王妍妍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王丹的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到辽宁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