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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业务主管社会团体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财[2011]9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业务主管社会团体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农办财〔2011〕99号)


各业务主管社会团体:

为落实2011年农业部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的财务监管,我部将于7月至8月派出检查组对业务主管社会团体进行财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不含中国农民体育协会、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农学会和中国水产学会等4个纳入农业部部门预算管理的社会团体),共56个。

二、检查内容

(一)社会团体的基本情况:包括社会团体性质及其机构设置、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经营性资产及财务状况等;

(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农办财[2011]9号)落实情况;

(三)2009年-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各社会团体2009年-2010年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情况;

(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会计机构人员设置情况、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情况、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使用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等;

(五)其他情况。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具体检查时间检查组将提前与你单位联系。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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