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902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李志宣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寿〔2011〕58号)收悉。经审查,同意李志宣担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