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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1]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1〕105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县域主要经济指标“五年翻两番”、两县进入全国百强县的奋斗目标,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高升平 副市长

副组长:范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峰 市农委主任

崔长鏖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方  颖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  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马晓禾 市科技产权局局长

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巴在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白  光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王克明 市交通局局长

张  健 市水务局局长

汤永广 市林业局局长

刘福全 市外经贸局局长

姜  辉 市统计局局长

张万本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孟宪森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吴宏伟 市经合办主任

马  强 市城乡统筹工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谢彦春 市农委副主任

王棹弘 农业发展银行本溪分行行长

张  俊 农业银行本溪分行行长

刘兴财 省农信社本溪办事处主任

卜祥志 本溪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谢彦春(兼)。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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