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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发[2011]1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淮政发〔2011〕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经过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已圆满结束,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盱眙县人民政府等9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成果。

附件:淮安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淮安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
盱眙县政府  清浦区政府市  交通运输局(整治办)
二等奖
洪泽县政府  涟水县政府  楚州区政府  市路政支队
三等奖
淮阴区政府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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