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皖政秘〔2011〕23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是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为全面完成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决定,2011年继续对17个市政府、省政府44个部门和直属机构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将各市政府、省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201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2011年对各市政府的考核内容为:工作目标任务(满分100分)、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满分8分)、政风评议(满分5分)、依法行政(满分2分)和省政府领导评议(满分5分)5项。对各市工作目标任务指标的考核,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结合全省区域发展的基础、条件及各地资源禀赋差异,将17个市分为四类进行考核:一类市为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市,二类市为淮北、蚌埠、淮南、滁州、巢湖、宣城、池州、安庆市,三类市为亳州、宿州、阜阳、六安市,四类市为黄山市。考核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粮食产量、工业化率、城镇化率、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服务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投资效果系数、非公经济占经济总量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财政民生支出等指标,运用功效系数法进行静态、动态评分,按静态占30%、动态占70%的比例进行合成;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单位gdp能耗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减排、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等指标根据责任目标实际完成程度,运用功效系数法进行评分;农业产业化、旅游业发展、耕地保有量、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森林增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发展、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指标由省有关部门直接评分。在此基础上,分类别按各指标权重进行加权汇总,计算每个市的综合分值。对各市的目标管理考核,节能、环境保护、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7项指标未完成责任目标,或发生重大事故等,实行“一票否决”。
对省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考核内容为:工作目标任务(满分70分)、效能建设(满分15分)、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满分8分)、依法行政(满分2分)和省政府领导评议(满分5分)5项,按2010年考核办法执行。
执行编制规定纳入对各市、省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考核,如有违规,将根据违规程度在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为主线,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将对考核位居前8名的市政府、前20名的省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予以表彰奖励,并通报全部考核结果。
附件:1.2011年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部分指标解释
2.2011年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事项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2011年度各市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及权重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一类市 权 重 | 二类市 权 重 | 三类市 权 重 | 四类市 权 重 |
经 济 发 展 | 1 | 地区生产总值 | 6 | 8 | 8 | 3 |
2 | 财政收入 | 4 | 4 | 4 | 4 | |
3 | 固定资产投资 | 2 | 2 | 2 | 2 | |
4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3 | 3 | 3 | 3 | |
5 | 进出口总额 | 2 | 2 | 2 | 1 | |
6 |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 2 | 2 | 2 | 1 | |
7 | 粮食产量 | 1 | 2 | 3 | 1 | |
|
| 20 | 23 | 24 | 15 | |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 1 | 工业化率 | 2 | 4 | 4 |
|
2 | 城镇化率 | 2 | 4 | 4 | 4 | |
3 | 农业产业化 | 1 | 2 | 2 | 2 | |
4 |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 | 8 | 5 | 4 | 2 | |
5 | 服务业增加值(含旅游业发展) | 6 | 4 | 4 | 10 | |
6 | 高新技术企业数 | 3 | 1.5 | 1.5 | 1.5 | |
7 | 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3 | 2 | 2 | 2 | |
8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 | 2 | 2 | 2 | 2 | |
9 | 投资效果系数 | 2 | 1.5 | 1.5 | 1.5 | |
10 | 非公经济占经济总量比重 | 3 | 3 | 3 | 3 | |
|
| 32 | 29 | 28 | 28 | |
资 源 和 环 境 保 护 | 1 | 耕地保有量 | 3 | 3 | 3 | 3 |
2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 2 | 2 | 2 | 3 | |
3 | 单位gdp能耗降低 | 3 | 3 | 3 | 5 | |
4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2 | 2 | 2 | 4 | |
5 | 主要污染物减排 | 4 | 4 | 4 | 5 | |
6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2 | 2 | 2 | 3 | |
7 | 森林增长 | 2 | 2 | 2 | 4 | |
|
| 18 | 18 | 18 | 27 | |
民 生 改 善 和 社 会 建 设 | 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5 | 5 | 5 | 5 |
2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5 | 5 | 5 | 5 | |
3 | 财政民生支出 | 2 | 2 | 2 | 2 | |
4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2 | 2 | 2 | 2 | |
5 |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2 | 2 | 2 | 2 | |
6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2 | 2 | 2 | 2 | |
7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 2 | 2 | 2 | 2 | |
8 |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 | 3 | 3 | 3 | 3 | |
9 | 教育发展 | 3 | 3 | 3 | 3 | |
10 | 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 2 | 2 | 2 | 2 | |
11 | 计划生育 | 2 | 2 | 2 | 2 | |
|
| 30 | 30 | 30 | 30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011年度省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工作目标任务
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
一、持续加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调整后的八大产业基地和六大基础工程,进一步充实完善“861”重点项目库。健全省市县三级协调调度制度,定期通报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有序启动“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搞好项目服务,健全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管理,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用地预审、环评、规划选址审查。加强项目谋划,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项目。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投向,加强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强化重点领域专项稽查,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全年完成“861”重点项目投资4021亿元,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6分)
二、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完成示范区各专项规划、省管产业集中区控制性详规、示范区各市集中示范园区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更多的支持,进一步完善支持示范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和专项措施。统筹推进示范区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启动示范区内新一轮开发区规划修编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符合条件的开发区扩区审批。谋划开展一批赴境内外的招商推介活动,组织示范区各市参加第六届中博会、厦门投洽会、徽商大会等重大会展,以及赴北京、台湾等地开展推介招商活动,力争示范区到位省外资金增长50%以上。落实沪苏浙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研究制定合作共建园区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示范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申报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10分)
三、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启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实施200个重点建设项目,培育和引进20个重点企业、2-3个特色产业基地,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持企业新建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5家以上。面向国内外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吸引一批牵动性强、技术含量高的项目落户我省。加快推进蚌埠普乐非晶硅太阳能电池、铜陵铜基新材料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京东方8.5代线,德豪润达led外延片、亳州白云山和记黄埔生物医药等重大项目。(6分)
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或基本建成京沪高速铁路、合蚌客运专线、阜六和宿淮铁路,开工建设皖赣铁路新双线、黄山至杭州铁路、郑州至徐州客运专线、合肥地铁1号线,力争开工建设商丘至合肥至杭州客运专线、庐江至铜陵铁路、漯阜铁路临泉支线等项目,完成铁路建设投资400亿元以上。建成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和九华山机场主体工程,完成阜阳、黄山机场改造。加快能源项目建设,建成潘四东矿井、铜陵电厂六期、安庆垃圾发电厂等项目,开工建设朱集东、朱集西、芜湖电厂五期2号机组、国电宿州热电厂和合肥电厂6号机组。建成六安、亳州两市天然气支线管网工程,开工建设“川气东送”江南联络线工程。(6分)
五、推进皖北地区加快发展。编制皖北地区“十二五”规划,落实和完善支持皖北地区发展的政策。优先安排重大能源项目在皖北布点,着力提升煤电、煤化工等资源型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农机、纺织服装、农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扶持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加快现代中药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开发区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减少皖北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配套,在县乡道路、沿淮等水利建设方面,逐步减少市、县配套比例。拓宽南北结对合作领域,大力推进合肥与阜阳、芜湖与亳州、马鞍山与宿州园区合作共建,培育壮大一批骨干项目,着力促进省内外大企业投资皖北。支持皖北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加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力争皖北地区部分主要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分)
六、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落实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各项政策,深入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分类考核办法,促进县域发展水平整体提升。支持县城和一批基础条件好、产业支撑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按中小城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鼓励县域发挥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组织开展产业集群优势县认定工作。力争县域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分)
七、加快合肥经济圈建设步伐。完善合肥经济圈建设省级推进机制,落实促进经济圈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经济圈内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市场体系等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经济圈各市完善多层次、多部门的交流协作机制,促进经济圈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市场体系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5分)
八、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研究和完善服务业市场准入、价格政策、税收优惠和用地保障等扶持措施。制定实施服务业绩效考核办法。继续做好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启动黄山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一批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现代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业等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5分)
九、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分解落实“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目标任务,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和评估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制度,支持100个省级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加大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启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置工程,重点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100个省级示范单位。开展循环经济统计试点,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证。推动清洁发展机制国际合作。(4分)
十、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区域分工合作。认真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做好今年合作与发展的轮值工作。筹办好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等重大活动。协调推进长三角相关重点专题合作,深入开展产业转移专题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长三角的引资力度,确保引进沪苏浙两省一市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占全省比重超过50%。(4分)
十一、切实抓好“引进来”与“走出去”工作。拓宽利用外资渠道,鼓励外资重点投向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在职业教育、医疗卫生、节能减排、扶贫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组织编报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增后劲的外贷项目。争取黄山新农村建设利用世行贷款1亿美元、安徽交通路网利用亚行贷款2亿美元、淮南水环境治理利用亚行贷款1亿美元等重大项目进入国家外贷计划。支持我省企业参与境外总承包工程、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建设。(5分)
十二、巩固扩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召开全省医改工作会议,对2011年医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检查验收和总结评估,完善绩效考核、经费保障等机制,探索推进基层卫生机构信息化管理,完善药品采购配送办法,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芜湖市、马鞍山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制定下一步改革方向和重点。研究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思路,制定试点方案。(5分)
十三、完成“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尽快编制20个重点专项规划、2个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做好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加强对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5分)
省教育厅
一、全面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相关专项规划。启动实施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等10项重大改革试点和9项重大工程,在若干试点项目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落实依法开征地方教育附加政策,计征比率提高到2%。推进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改革。制定各项改革试点、重大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教育援疆援藏工作,加快皖北教育发展,服务皖江城市带经济社会发展。(15分)
二、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增加幼儿园830所,总数达到735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3%。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年度任务。改革普通高中办学模式,研究科学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布局和办学规模的政策措施,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省市示范高中数量占25%。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配合做好中小学用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监管,全年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50亿元,完成加固改造任务941.2万平方米。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程,建设7000个农村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15分)
三、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落实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年度任务,积极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实施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推进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出台促进皖北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加快皖北职业教育发展。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启动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建设一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重点校、省级示范校和省级重点专业、重点实训基地。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工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推动县域职教资源整合,推进合格县区职教中心建设。加强职教集团建设,提高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水平。推进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推进职教园区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抓好中职招生工作,完成32万人的招生任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万人,再就业培训8万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30万人次。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切实落实各项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免费政策。继续组织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中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加强中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稳定毕业生就业率。(15分)
四、强力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25%,高考录取率达到70%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继续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的“985”或“211”工程建设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加快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全省高校的整体竞争力。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扩大交流,树立典型,集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实施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分类重点建设5个左右不同类型高校办学联盟。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遴选建设一批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启动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卓越教师和杰出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功能。继续推进产学研合作,举办区域性和专题性产学研活动,提升对接水平,注重对接实效,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深入推进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千人培养计划”,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博士生企业行活动。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国家助学金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积极稳妥推进高校化债工作。(15分)
五、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促各地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实施第三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全年招聘3709人。指导各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启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开展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加强幼儿教师培训。通过资格准入、管培分离、引入竞争等办法,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专业化和时效性。加强中职教师培训基地能力建设,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继续实施“中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全面提高中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继续实施“皖江学者”、“高校博士后工程”等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抓好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大力引进高校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利用网络培训平台,着力推进高校精品课程培训、高职高专教师“双师素质”培训和主干课程培训,全面提升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10分)
省科技厅
一、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超过7000亿元,较上年增长20%;其中合芜蚌试验区超过4000亿元,较上年增长25%。(20分)
工作措施:
1.以合芜蚌试验区为重点,省市联动凝练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10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力争在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攻克100项关键技术,形成150项重大研发成果。
2.配合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启动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培育和引进一批重点企业,培育2-3个特色产业基地。
3.深入开展创新型园区创建工作,支持合肥高新区创建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抓好芜湖、蚌埠高新区升级后的工作推进。争取出台省级高新区暂行办法,新培育2-3家省级高新区。新建3-4家省级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新增2家国家级产业基地。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一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
4.做好省部、省院、省局会商相关工作,凝练重大项目,在国家相关科技规划、计划中主动占位,争取更大支持。
二、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建设。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数均较上年增长20%。专利授权量超过1900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较上年增长25%,其中合芜蚌试验区发明专利授权量较上年增长30%。(20分)
工作措施:
1.深入实施“十区提升、百企示范、千企培育”行动。对已确定的10家重点提升园区、127家重点示范企业、850家重点培育企业,集成项目、资金、平台、政策等资源,予以集中扶持,培育一批企业自主创新典型。
2.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争取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38家,其中国家级3-5家,高新技术企业240家。与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共同支持企业新建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50家以上。
3.落实专利资助政策,鼓励生产型企业职务发明创造,支持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帮助100家示范企业建立完善专利工作制度。加大专利联合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着力强化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全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较上年增长20%以上。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投基金总投资额较上年增长30%以上。(15分)
工作措施:
1.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优势产业提升,深入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推进合肥家电技术工程院、合工大马鞍山高新技术研究院、合肥新能源汽车研究院、语音技术研究院等产学研实体建设。配合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推介发布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和难题。
2.争取在试验区选择部分单位,启动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
3.深化科技金融结合。支持合芜蚌试验区申报开展国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建立完善科技贷款、担保融资、信用保险等扶持体系。强化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管理,引导创投基金投向省内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和项目。深化专利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试点等工作。
四、着力搭建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合肥示范核心区“一个中心、三个基地”建成运行。完善“科技路路通”成果交易转化服务体系。新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50家以上,其中合芜蚌试验区30家以上。(15分)
工作措施:
1.建成运行合肥示范核心区“一个中心、三个基地”,加快省应用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合肥光伏光热、现代显示、节能、农产品加工、环境工程研究院等研发与转化载体建设。
2.完善“科技路路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力争市级分中心达到8家,基层服务站达到80家。
3.新建生产力促进、专利代理等一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机制,力争全年新增孵化企业300家、毕业企业150家。加强蚌埠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等功能建设,促进专利技术展示交易。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一、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8%左右。谋划和储备一批牵动性强、影响力大、符合产业链发展要求和国家支持重点的“十二五”重大工业项目。2011年,使工业投资项目库扩至12000项。加大国家项目申报争取力度,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进度。争取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新开工200个,竣工100个。抓好1000户重点企业、5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户成长型小企业和100个产业集群专业镇为重点的监测、分析、调度与预测。继续在省内外搭建钢材产需、汽车巡展、优质建材产需等优势地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引导扶持企业抓好产销衔接和市场开拓。完善生产要素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完成电力迎峰度夏、度冬目标任务,做好极端情况下的煤电运工作,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开展银企对接。(10分)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力争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以上。深入实施九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做强做大汽车、装备、家电等制造业,加快工程机械等六大装备制造业基地项目建设,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和零部件配套能力。改造提升冶金、煤炭、建材、化工等能源原材料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巩固壮大纺织服装、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组织实施千亿元硅产业、千亿元中药材产业规划。重点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积极推进企业联合重组。(10分)
三、深化工业节能减排。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下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继续实施企业节能重点工程和清洁生产项目。积极推进工业循环经济试点,推广烧结脱硫、富氧助燃、资源替代、能量梯级利用等新技术新产品。淘汰钢铁、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设备租赁等方式进行节能技改。(10分)
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年认定省级新产品300项以上;新增新产品产值200亿元以上;争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0家以上;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推介发布高校科研成果1000项以上,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认定产学研示范企业30家;培育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10户,认定安徽省质量奖企业50户。(10分)
五、扎实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抓好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实施,支持20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支持100项重点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组织开展产学研网上对接会、区域性和专题性产学研对接活动3次以上,推介发布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和难题200项以上,培育10家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支持试验区新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家以上;培育5家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10分)
六、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57%以上,新创办企业4万户。继续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全民创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初创企业、微小企业扶持工程,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督促和帮助各市县建立政府资助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力争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上实现突破。(10分)
七、巩固提升与民企合作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的意见》,建立合作发展项目的调度管理、协调服务和跟进督查机制,力促合同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意向和协议项目早转化为合同项目。筹备举办2011年与全国知名民企合作发展会议,着力在新兴产业培育、企业改革重组、科技创新等领域形成更多合作成果。(10分)
省民委(省宗教局)
一、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改进城市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依托社区资源和平台,探索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适时召开城市民族工作交流会。(10分)
二、以纪念、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开展“民族歌曲颂恩情”歌曲征集、演唱和比赛活动。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画廊赠基层”、“百张笑脸秀街屏”、“看服饰、知民俗”有奖竞猜等3项重点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15分)
三、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协调落实省民委委员单位扶持民族乡村27个重点项目,促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15分)
四、全面铺开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继续推进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更新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数据库,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15分)
五、树立和谐宗教理念,广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对100个左右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抽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15分)
省公安厅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大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力度,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二是深入推进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毒品犯罪严打整治工作。三是切实加大社会面管控力度,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协调联防机制。四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密切关注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25分)
二、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创新。一是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二是集中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地区,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探索建立“一证通”制度、“一站式”服务机制。三是深入细致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挂牌督办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整改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保障工作,严厉查处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保持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15分)
三、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一是抓好科技手段建设,推进实验室国家认可工作,完成dna信息10万条建设、省厅指纹大库系统扩容提速、活体指纹采集仪装备任务。二是推进“天网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全省各类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和公共视频监控点建设任务。建立完善监控系统应用机制,推动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与各类业务系统的兼容与融合。三是建立健全基础信息采集维护长效机制,强化对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的实时动态采集。(15分)
四、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以“大走访”开门评警促进作风建设,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群众多办实事,增强工作实效,把这项活动既办成“人民满意的工程”,也办成“民警满意的工程”。二是结合“安徽公安精神”和“安徽公安民警岗位理念”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训练工作,抓好《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信息化应用技能、单警装备应用、技战术教育训练和领导干部培训、新警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工作。(15分)
省监察厅
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研究出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指导省直单位和省辖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重点围绕核心业务、关键岗位和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深入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全年,试点单位省直不少于4家,省辖市不少于6个。(15分)
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排查整改工作,整改率不低于80%。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联合审批、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等平台建设,确保年底前基本建成3个平台,不断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15分)
三、深入推进政府廉政建设。推进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开展集中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加大对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2011年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不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问题以及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25分)
四、加强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认真开展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开展各类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效能监察,全年重点检查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的部门不少于6家,省辖市不少于6个;对江南、江北两个集中区建设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不少于1次;对99个省直被考核单位的每个单位效能暗访不少于2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15分)
省民政厅
一、着力实施民生工程,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敬老院、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光荣院等项目建设,建、管、住同步加强,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完成或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集中供养率目标。一是农村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规范管理。积极指导各地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低保标准不低于安徽省公布的2010年贫困线水平,应保尽保率达100%;地方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使用;保障标准和实际补差金额逐年提高。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年内全面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继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不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力争到年底五保供养标准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四是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增23380张床位,到2011年底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力争达到45%;在沿江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探索敬老院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的路子。五是实施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确保2010年项目如期建成并在2011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2011年安排21个项目,力争上半年全部开工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充分发挥儿童福利体系中的主要载体作用。六是继续推进光荣院建设,完善2009、2010年光荣院建设项目,确保年底圆满完成2011年5所光荣院项目建设任务。七是做好城市低保、临时救助等工作。(20分)
二、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出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的具体实施意见。落实鼓励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各市公办示范养老机构建设步伐,督促指导省市共建合肥示范养老公寓建设。积极争取资金,编制发展规划,加快国家养老服务体系试点省建设。加强孤儿福利保障、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工作,及时发放孤儿生活补助,保障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分)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一是着力抓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积极做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工作,细化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严格组织投票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防范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制机制,确保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按时保质完成,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主动融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7号文件,研究起草并贯彻落实中办发27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着力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构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义务服务三大体系。(20分)
四、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继续推进皖江示范区和合芜蚌试验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承担的各项任务。(10分)
省司法厅
一、全面落实“5+1+1”模式,大力提高监管改造水平。开展监狱劳教(戒毒)所规范化管理建设年活动,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国、全省重特大案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科技含量,出监(所)重点对象评估率达到100%。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技能教育培训,提高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率和获证率。加快戒毒、宣教、科研基地建设,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水平,实现所内戒断率100%。(20分)
二、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大练兵”活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集中力量开展人民调解“四千四万”专项活动,纠纷调解率90%以上,调解成功率95%以上。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分等级分阶段的管控措施,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1%。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达到85%、95%,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20分)
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主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管理水平。围绕“示范区”、“试点省”和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打造法律服务特色品牌。开展“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覆盖率。(15分)
四、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依法治省工作纲要。突出重点对象,创新载体和形式,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基层法治单位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15分)
省财政厅
一、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1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计划2312亿元,增长12%。(20分)
二、深入实施33项民生工程。各级财政投入388.1亿元,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年度工作任务。(20分)
三、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继续巩固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在安徽试点。(15分)
四、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建设。加强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强化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管理。(5分)
五、认真完成省妇儿工委实施“两纲”的有关指标任务。安排贯彻“两纲”重点难点问题专项经费,促进纲要重难点指标完成。(3分)
六、切实做好各项协办配合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作用,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3分)
七、加强政府性融资平台管理。准确掌握全省各级政府性融资平台资产负债信息,探索建立风险管理机制。(4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一、全力做好扩大就业工作。认真贯彻《安徽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退役军人为重点,统筹做好各类人群的就业工作。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0万人;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0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万人;新建50个农民工创业园,培育100个农民工创业示范园。(15分)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险法》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配套政策。巩固和提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推行医疗生育费用即时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扎实推进新农保扩大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0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500万人以上)、151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参保900万人)、375万人、388万人(其中有农民工143万人)和370万人;第一、二批新农保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参保率达90%以上,养老金发放率100%;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15分)
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举办“2011年安徽·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实施省校战略合作协议。深入实施“安徽杰出人才工程”,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留学回归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科技活动经费支持力度。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专家服务基地以及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工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全年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万人,再就业培训8万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30万人次,培训高级工5.4万人,培养新技师6000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48万人次。全面落实局省引智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实施引智项目250个,其中国家和省重点项目20个。深入开展“引智促振兴-外国专家江淮行”活动,实施“千人计划”引智配套培育等项目,建成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安徽市场,开展“黄山友谊奖”评选表彰活动。(10分)
四、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暨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组织编制省及试验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高技能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并实施安徽省新兴产业“111人才聚集工程”建设意见。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补给机制,全年试验区新增高技能人才1.8万人。新建3-5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海外人才工作站。加大试验区优秀人才出国(境)培训力度,建立境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新建1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开展第二届实验区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推进中科大和江汽集团创新人才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创新人才培训计划和“百人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计划。开展实验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成果评鉴活动。(10分)
五、加快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部署,制定公务员聘任和分类管理细则。完善公务员遴选机制。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全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精心组织2011年度各项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切实做好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等工作。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和合同签订的认定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研究制定特设岗位管理意见,积极推行竞聘上岗。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老师公开招聘和医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继续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积极稳慎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着手建立全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数据库。全面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10分)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稳步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7%以上,其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年末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的80%以上。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建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仲裁办案结案达到93%。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10分)
省国土资源厅
一、主动服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16分)
(一)完善重大项目用地推进机制,合理安排,科学调度,主动服务,有效保障省“861”重点项目用地。保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创新型产业和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用地需求。认真落实我省与国土资源部签订的省部合作协议,用好有关政策,积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全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快指标周转。
(三)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宁国、广德等5市县城乡统筹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全面完成全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18分)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现年度8550万亩以上耕地保护任务,年内完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基础工作,组织实施200万亩土地整治项目。
(二)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加强和改善房地产用地调控。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分类制定盘活政策。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和奖惩,扎实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三)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完善土地执法发现、制止机制,确保通过国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推进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
三、巩固矿业秩序整顿成果,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16分)
(一)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推动矿产资源开展整合常态化。加强矿业权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全面推进新机制,努力实现“358”找矿目标。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加大重点矿种、重要成矿区带矿产勘查。推进地质找矿“走出去”战略。
(三)完善矿山储量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矿业权价款评估的监管。
四、维护权益,重视国土领域群众利益和民生问题(20分)
(一)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全面应用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健全“以图管地”和“凭证用地”机制。
(二)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开展土地整治增减挂钩项目综合审批试验。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优化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面完成采煤塌陷区村庄应急搬迁工程,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积极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重大工程项目实施。
(五)科学编制和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
(六)加强测绘统一管理,完成年度测绘各项任务。
省环保厅
一、全面推进总量减排工作。水体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5%,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下降1.3%、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上年下降1.2%。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城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督促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和脱氮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已投运污水处理厂处理浓度和水量,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实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志管理,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等落后车型淘汰工作。全面推行燃煤电厂脱硝设施建设,继续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推进老机组、日产4000吨及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和钢铁烧结、建材、化工等非电行业脱硫设施建设。(15分)
二、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和重金属、化工、造纸等行业的监管。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环境监督管理。健全省级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汇审制度,推动建立市、县级汇审制度。加强环境应急和环境安全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和放射源日常监督管理。完善环境信访办理机制。(15分)
三、加强重点流域环境整治。尽快完成巢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方案,狠抓重污染支流环境整治。制定水环境质量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积极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严防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继续开展淮河流域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加强巢湖蓝藻防控。(15分)
四、加强环评管理与服务。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进一步完善同级审批制度,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铅酸蓄电池等涉重金属及污染严重的行业环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或上收,推动建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协同把关。对2001年以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逐一排查环评执行情况。建立“三同时”现场督查机制。畅通环评“绿色通道”,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继续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与服务。(15分)
五、加强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促进各级政府加大城市环保投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落实我省“以奖促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示范工作,并与农村清洁工程、村庄整治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我省农村环境的改善。继续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10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建保障性住房及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40万套(户)以上,年内基本建成20万套以上,全省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不低于25万户。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筹集资金、土地供应等政策措施,加快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提高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加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积极推进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发证工作。(20分)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全省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以上,完成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投资1200亿元以上。提高城镇规划水平,编制完成《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年)》;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工作;加强利辛县县城等规划管理创新研究;加快有关城市、县城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环巢湖城市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规划为引领,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产业支撑强的县城和中心镇,按中小城市进行规划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发展中心城市,优化全省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加强项目储备,积极完善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做好“861”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推动央企民企合作,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管理,进一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15分)
三、加强城镇减排和建筑节能工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省新建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900公里以上,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2600吨。完善项目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着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运行负荷率;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督查检查,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特别是强化县城、建制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督查。完善绿色建筑政策和标准体系,启动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项适用新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水平。建设100个“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及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10分)
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全省240个乡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完成全省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继续完善和深化村庄规划工作,有序引导农民建房,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村庄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分)
五、大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积极推进企业市场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促进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加快技术创新步伐,着力培育建筑业大企业、大集团,力争实现3家年产值超200亿元、10家年产值超5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加强建筑农民工技术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徽匠状元”建筑技能大赛,做响做亮“徽匠”品牌。引导和支持建筑业企业争创国优工程“鲁班奖”和省优工程“黄山杯”奖。发挥我省化工、水泥、水利、铁建等工程总承包和建筑劳务、综合防腐保温、建筑装修等专项承包的优势,积极拓展新领域,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走出去”档次,不断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在省外国外的市场份额。(10分)
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持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以防范高处坠落、建筑坍塌等隐患治理为着力点,深化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强化对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和民生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深化对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和安全许可等重要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项非法违法行为。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建设。加强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制定出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标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将保障性住房建成放心工程。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监督和检查,按时完成我省今年的校舍安全工程加固重建任务。(5分)
省交通运输厅
一、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45亿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3000公里,在建里程超过1000公里。新改建国省干线公路1000公里以上。(20分)
二、建成绩溪至黄山高速项目;推进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徐明高速安徽段、北沿江高速公路马巢段等在建重点项目建设,新开工建设望东长江公路大桥、岳西至武汉高速安徽段、北沿江高速滁马段工程项目。加快芜湖长江公路二桥、淮滁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15分)
三、新开工建设巢湖港和县郑蒲港区一期工程项目,推进芜申运河安徽段、石门湖航道、沙颍河安徽段航道整治工程、巢湖复线船闸、裕溪船闸等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淮河干流航道整治、江淮运河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民生工程和安保工程。新开工合肥至巢湖、蚌埠至固镇、百善至涡阳界、阜阳至太和、当涂至博望等一级公路,续建巢湖至乌江、马鞍山至濮塘、祠山岗至界牌等一级公路。重点建设合肥、蚌埠综合客运枢纽站,建成一批物流中心项目。加快机场建设,建成合肥新桥机场和池州九华山机场主体工程,完成阜阳、黄山机场改造。(15分)
四、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出台“十二五”全省交通运输业各项发展规划。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推进项目信息公开与诚信体系建设,确保重点工程优良率达到100%。加强安全生产,总体考核结果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内。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大力推广机动车驾驶培训模拟器、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技术等节能技术使用,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年度目标责任书。(10分)
五、配合各牵头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其他协同配合工作任务。出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交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与长三角地区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对接,认真落实加快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加快皖北地区发展有关政策措施。(10分)
省农委
一、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着力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开展“高产高效万亩吨粮田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粮食生产核心示范区和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力争粮食总产620亿斤。继续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和水产跨越工程,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省肉蛋奶总产530万吨,水产品产量增长3%,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58%。深入实施蔬菜产业提升行动和茶产业振兴工程,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20分)
二、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启动实施农业产业化“671”转型倍增计划,增育壮大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抓好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集群,推动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力争全省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4000亿元。继续办好中国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和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20分)
三、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小麦、水稻等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推动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加大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推进农村社区化。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着力构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15分)
四、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完成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改革任务,培育壮大农机、植保、沼气等专业化服务组织,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暨试点省工作中,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一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进农业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资金扶持,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00个。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认真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沼气建设两项民生工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支持皖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15分)
省水利厅
一、加快推进以新一轮治淮为重点的综合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淮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和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开工高邮湖大堤加固工程,争取开工淮干蚌浮段、正峡段行蓄洪区调整与建设,配合实施淮河移民迁建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引江济淮(济巢)、淮水北调等区域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15分)
二、大力推进长江干支流治理,力争实施水阳江、滁河近期防洪治理以及青弋江分洪道、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50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计划任务,完善群策群防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10分)
三、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工3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约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与维修养护,着力提高进村入户率,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抓好淠史杭等7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大型灌区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推进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启动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前期工作。(15分)
四、抓好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全面做好组织、工程、预案、队伍和物资各项保障,牢牢掌控防汛抗灾主动权。充分发挥已建工程防洪减灾作用,着力完善应对水旱灾害的预案和方案,切实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积极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防御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少洪涝和干旱损失。(15分)
五、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年”活动,全面完成第一批19个重点县建设任务,推进第二批20个重点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清淤疏浚2000条农村沟河,扩挖塘坝4万口。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旱涝保收面积20万亩、除涝面积15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0平方公里。开展农村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扎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15分)
省林业厅
一、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完成营造林190万亩,其中成片人工造林70万亩,森林培育120万亩,扩大森林总面积,增加森林蓄积量。围绕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认真组织实施退耕还林、长江淮河防护林、抑螺防病林、平原绿化、易灾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防沙治沙林、皖北石质山地绿化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促进我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实施绿色长廊示范工程建设,完成合徐高速公路宿州和淮北段、合界高速安庆段、济广高速亳州和阜阳段三条道路300公里高标准绿化。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绿色城镇和绿化模范村、绿色小康村活动。(15分)
二、着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回头看”,认真做好后续完善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林权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森林资产评估机制,加强林权流转监管和服务,促进林业要素市场健康发展。加快组建林业融资担保公司和森林资源收储机构,扎实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工作,重点发展农户以林权证为抵押的免评估可循环的小额贷款。多渠道、多形式鼓励和支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加强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社。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探索育林基金征管体制改革,深化林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10分)
三、继续抓好森林质量提升。以“三大树种”为重点,抓好油茶产量翻番工程、竹林增效致富工程和杨树丰产示范工程,加快推进森林质量提升“1115”行动计划。积极引导各适生区科学发展油茶,培育油茶良种苗木3000万株,营造油茶林基地15万亩。重点抓好广德县、宁国市、黄山区、霍山县竹科技示范园建设,新造竹林8万亩。以淮北、沿江地区为重点,突出抓好杨树示范点建设、杨树间伐与修枝技术推广示范工程。认真组织实施退耕还林、长防林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森林经营工作,以及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林抚育示范项目,抓好全国和省级森林经营试点,积极推进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10分)
四、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修订完善《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加快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森林部队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学扑救森林火灾能力,确保全省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12分)
五、严格森林资源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依法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全省纳入限额管理的森林资源消耗总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857.9万立方米以内。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不断探索建立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10分)
六、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进一步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政府与林业部门“双线”责任制,全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5‰以内。严格松材线虫病防治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与治理,加强监测与检疫力度,加快实施黄山松材线虫病防治“三道防线”工程,松材线虫病发病面积稳中有降。积极主动防御美国白蛾的入侵。(10分)
七、认真完成省妇儿工委“两纲”任务。面向基层林农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促进林业增效和林农增收。全年计划培训农村妇女3万人次。以纪念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为契机,在中小学学校中广泛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植绿护绿意识,共同美化地球家园。(3分)
省商务厅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15分)
二、进出口总额增长15%。(15分)
三、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以上。(15分)
四、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突破25亿美元,增长20%以上。(15分)
五、办好皖台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等重大展会活动。(10分)
省文化厅
一、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利用中央补助资金和省、市、县配套资金,完成58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现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的124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建成、全部达标。结合年度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统筹推进583个文化共享工程乡镇服务点建设。启动省美术馆等省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15分)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争取有1个示范区、1个示范项目申报成功。全面推开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15分)
三、繁荣艺术创作生产。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打磨展演5部左右弘扬民族文化、具有安徽气派的优秀剧节目。推进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围绕确定的52个题材,抓好80幅作品小稿创作。重点创作1-2部特色鲜明、面向市场、定点演出的文旅演艺产品。以“重温光辉历程、坚定红色信念、凝聚崛起力量、实现兴皖富民”为主题,举办“红色历程、崛起江淮--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演出、展览展示、赞颂讲读3大类文化活动。(15分)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物保护维修,完成15处国家和省级文物维修项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文物险情排除率达100%。做好省博物馆新馆开放工作,推出有特色、高水平的1个基本陈列和4个专题陈列。加快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四级项目名录体系,出版资料汇编1册(套)。命名第一批省级非遗传习基地20个,公布第4批省级非遗传习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5分)
五、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合肥、芜湖、马鞍山、淮南动漫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入驻企业20家以上。加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办好第三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10分)
省卫生厅
一、巩固扩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15分)
二、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15分)
三、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每个建制乡镇均有1所政府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实现3-10万人口或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所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分)
四、完成年度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2930名艾滋病人、7500名结核病人和5545名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任务。(10分)
五、完成省妇儿工委实施“两纲”工作任务。婚前健康检查率达7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6/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以内。(10分)
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有效组织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5分)
省人口计生委
一、坚持“主攻皖北、提升江南、带动江淮”,在农村深化“村为主”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在城市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加强人口计生统计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健康系列服务,认真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全省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控制在90%左右。(35分)
二、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查处两非、实名登记、区域协作”等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格局。(20分)
三、抓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皖北及沿淮部分市县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试点工作。依法兑现法定奖励优惠政策,推进“生育关怀·幸福计划”,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10分)
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工作,深化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活动。(5分)。
省审计厅
一、财政财务审计(20分)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省农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省体育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等10个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同时,在审计中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重点工作牵头部门,促进完成省政府提出的2011年有关继续强化金融支撑、推进皖北地区加快发展、强力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进一步巩固民生工程建设成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等目标任务。
(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2010年度政府投资情况审计。以促进部门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动部门预决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实施2010年组织分配政府投资情况审计。
(三)2010年省级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规范省级社保基金运营,促进基金投资安全、保值增值,提升基金管理水平为目标,实施2010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基金运营情况审计。
(四)2009-2010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加强和规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完善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实施2009-2010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五)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对全省债务发生的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以及2007-2010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审计。
(六)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以满足国外贷援款项目协议的要求,真实完整反映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为目标,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正在执行的16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公证审计。
二、专项审计(调查)及民生工程审计(15分)
(一)以强化省政府直接调度的“861”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强政府性投资效益审计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跟踪审计工作,重点开展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六安-武汉高速公路、六安-潜山高速公路、省博物馆新馆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投资绩效审计。同时,积极加强与有关牵头单位的联系,密切关注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为以后开展审计监督奠定基础。
(二)以促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管理的城乡义务教育费用保障机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三)以推动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完善财政扶贫政策和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制度为目标,对全省11个市2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和10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区)2008-2010年扶贫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四)以促进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完善防治政策和管理措施,提高环境治理成效为目标,实施巢湖水污染防治效益专项审计调查。
(五)以扎实推进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和综合治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搬迁失地农民利益为目标,实施我省部分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和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绩效审计调查。
同时,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审计调查、对口支援四川松潘县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舟曲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对口支援新疆皮山县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15分)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针,继续探索任前经济责任审计,积极试行经济责任交接制度,着力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完善县(市、区)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全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本级组织亳州市政府、马鞍山市政府、淮北市政府、蚌埠市政府、省民政厅等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实施省贸易促进会原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实施省信访局、省民委(宗教局)、省档案局、省统计局、省广电局、省行政学院6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
四、依法行政工作(10分)
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切实做到职权法定、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权责统一,把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落实到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推进审计政务公开,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同时,通过开展审计工作,进一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五、省委、省政府交办任务和年度追加事项(10分)
认真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要督办事项和审计任务,及时办理省政府交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进一步加强政风效能建设,强化机关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省外办
一、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做好重要外宾、华人华侨和港澳人士的邀请来访和接待工作。深入开展“外事侨务为安徽崛起服务年”活动,提升外事侨务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10分)
二、针对中东局势动荡和日本地震灾害等局势,加强对国际形势和国别政策的分析研究,举办形势教育和政策宣讲等活动,为我省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协助我省企业开拓东盟、非洲等新兴市场。(5分)
三、精心组织“海外侨商皖北行”等专项招商推介活动,大力推动皖北地区扩大对外开放。(5分)
四、深化与港澳地区的联络交流,举办“港澳媒体安徽行”活动,扩大我省在港澳的影响。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外事、侨务、港澳部门的合作交流,建立长三角地区外事侨务港澳合作工作长效机制。(5分)
五、加大“走出去”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意大利安徽周活动平台,扩大对意大利乃至欧盟地区的经贸旅游文化交流,争取签署10个以上合作项目。(12分)
六、全年争取促成12个利用外资和外国无偿援助、海外捐赠项目。(10分)
七、积极开辟对外交往渠道,发展1-2对友好交往关系。(5分)
八、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办好第三届中国(国际)动漫产业交易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推动文化产业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合作。(3分)
九、利用高层交往、国际友城等渠道,积极拓展教育国际合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协助省属高校在海外合作设立1-2所孔子学院。(5分)
十、精心筹备“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士皖江行活动”,邀请100名左右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来皖开展考察交流活动。(10分)
省国资委
一、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30分)
(一)年度目标:积极推进省属企业整体改制上市,加快省属企业主业整合和重组步伐,逐步完善省属企业规范的董事会建设。
(二)主要工作。
1.积极推进省属企业整体改制上市。适时启动马钢集团公司整体改制实施工作,开展安徽叉车集团、皖维集团公司2户企业整体改制调研和方案制定工作。加快淮北矿业集团、中煤矿建等2户企业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步伐。
2.加快省属企业主业整合和重组步伐。基本完成省旅游集团公司与省粮食集团公司、省投资集团与上海裕安公司等2对企业重组工作,研究谋划若干省属企业重组工作。
3.积极推进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力争年内启动首批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
4.加快省属重点外贸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省轻工进出口公司、省技术进出口公司2户企业改制工作。
5.加强省级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建设。研究提出加强省级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建设方案,力争年内启动实施。
二、提升我省与中央企业合作水平(15分)
(一)年度目标:着力推进项目落实,谋划新的合作项目,进一步扩大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成果。
(二)主要工作。
1.全力推动签约项目落地。着力强化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强科学调度和督促推进,抓好与央企合作发展项目落实工作。
2.进一步深入谋划新的合作发展项目,做好新的项目对接。重点围绕推进新兴产业、皖北地区发展、皖江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向央企开展项目推介和洽谈,争取新签约项目投资规模3000亿元。
三、推进结构调整(15分)
(一)主要目标:加强规划、自主创新等工作,推进省属企业结构调整。
(二)主要工作。
1.完成省属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在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指导作用。组织33户省属企业分户进行规划编制,切实抓好规划实施。
2.加强自主创新工作,推动省属企业参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在业绩考核、分配、预算、产权管理等多个方面给予支持。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10分)
(一)年度目标:加大省属企业风险管控,强化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发挥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对省属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加大省属企业财务审计力度,采取措施规范境外资产管理。
2.推进业绩考核工作科学化。修订完善《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建立企业合理分类、考核指标科学、结果奖惩分明的考核工作机制。
省地税局
一、大力组织地方税收入,完成730亿元以上地方税收入任务,比上年增长12%以上。(20分)
二、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征缴率均达到90%。(20分)
三、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全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企业税务登记率达到99.6%以上,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率达到98.7%以上;企业税款入库率达到99.8%以上,个体工商户税款入库率达到98.7%以上。(10分)
四、认真落实皖政〔2011〕23号文件确定的地税部门协同配合的16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协同配合任务。(10分)
五、抓住中央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时机,加强税收政策调研,积极做好税收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促进健全地方税体系。(5分)
六、落实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合芜蚌试验区建设。(5分)
省广电局
一、大力实施20户以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拟完成7072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15分)
二、扎实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完成283500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确保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性电影的目标。(15分)
三、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200万户目标。(15分)
四、进一步加强精品影视剧创作与生产。立足于“弘扬本土文化、彰显安徽特色”,努力打造一批富有时代气息、思想艺术精湛、艺术水准精良的广播影视精品佳作,全年创作完成4部广播剧,800集电视剧。(15分)
五、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监测管理水平。完成广播电视综合数字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安全播出调度指挥和预警信息发布,兼顾有线数字电视、cmmb、dtmb和移动电视监管监测。(10分)
省体育局
一、建设5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培训40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20分)
二、参加第七届全国城运会比赛,取得好成绩。(20分)
三、组建体育实体公司,完成体育彩票销售20亿元。(20分)
四、协同配合省旅游局,加快石关国家体育训练基地开发试点,积极探索体育旅游新业态,促进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黄山论剑、自行车赛等安徽体育旅游品牌赛事。(5分)
五、协同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省体育局各直属事业岗位设置管理方案进行审核,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实施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着力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5分)
省统计局
一、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统计职能,认真完成省委、省政府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15分)
二、按照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全面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15分)
三、积极开展统计分析服务工作。加大统计分析推进力度,让统计分析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决策,增强统计分析对决策的影响力。全年向省委、省政府提供文字、数据资料服务150次以上,其中统计分析60篇以上,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信息被采用量100条以上。(15分)
四、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补齐全面调查的行业范围,开展限额以下服务业统计抽样调查。(5分)
五、全面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2011年底前,首席统计员制度在全省所有县(区)全面实施。(5分)
六、围绕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并开展试验区统计监测工作。(5分)
七、研究制定新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继续开展妇女儿童纲要监测。(5分)
八、继续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及时发布主要普查数据公报。(5分)
省工商局
一、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在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数量和商标品牌基地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增中国驰名商标5件以上,新增安徽省著名商标50件以上,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上取得新进展。(20分)
二、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开展股权出质、出资登记工作,积极服务我省大型、重要项目建设,特别是“861”项目和合芜蚌综合试验区的建设。落实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的政策措施,大力扶持新兴产业发展。(18分)
三、积极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16分)
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傍名牌”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直销,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强化广告发布环节监管,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6分)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
一、加强舆论引导,牢牢把握正确出版导向。着力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抓好重大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继续深化沈浩等重大典型宣传,认真做好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精心组织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等重大主题出版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和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切实做好报刊管理工作,开展新闻采编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活动。加强出版物审读工作,组织开展出版物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等专题、专项审读,审读出版物品种不少于400种,审读出版物字数不少于5000万字。(20分)
二、强化公共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快组织实施农家书屋民生工程,确保完成全省今年新建6924个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加强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农家书屋综合利用新模式。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报刊行”、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等活动,推动建设城乡阅报栏(屏)工程。加强中小学教材生产供应协调,确保完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任务。(20分)
三、继续深化改革,大力推进新闻出版业科学发展。深化转制出版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出版单位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合作,推进联合重组,服务支持我省报业、出版、发行三大集团做大做强。推动新闻出版总署和省政府《加快推进安徽新闻出版强省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分步实施。推动第三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继续在芜湖举办。推动安徽出版“走出去”,利用北京图书订货会、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徽商大会等平台,组织省内出版发行单位开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实物贸易和以出版物为载体的版权贸易,健全和完善安徽省版权交易中心建设,参与“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等活动,完成订货码洋不少于8000万元,签订版贸合同及意向不少于200项。(15分)
四、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依法科学管理,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和网络出版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确保出版物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推进我省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继续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15分)
省质监局
一、努力提升我省质量总体水平。启动我省“质量强省”战略;认真开展省政府质量奖评价,评选出代表我省最高质量管理水平的首届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企业;认定安徽省卓越绩效奖(原安徽省质量奖)企业50家;持续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新增安徽名牌120个;推进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工作,创建2-3个省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力度,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个。推动质监区域合作互认协议全面实施,进一步拓展合作面,今年与新疆、内蒙等省(区)开展区域合作。(25分)
二、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力争我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1项以上国际标准、60项以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新建14个国家级、26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5分)
三、大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做好以乳制品为重点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审批发证工作;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15分)
四、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抓好国家家电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国家汽车零部件质检中心验收工作;加快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新增1-2个国家级质检中心、5-6个省级质检中心。(15分)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一、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本省企业在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和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药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推进中标和未中标的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扎实做好基本药物标准提高工作。(12分)
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环节监督检查。
(二)强化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管,完成对未中标品种的工艺处方核查工作,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开展基本药物安全形势和质量监管工作状况监测评估工作。
(三)强化基本药物监督抽验,对重点监管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实施链式抽验。
(四)加强基本药物标准提高工作的管理,配合国家局组织落实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
(五)加强基本药物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
二、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支持新药创新发展,积极促进全省医药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支持医药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医药经济较快增长。(10分)
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安徽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细则》,加强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给予相关的政策与技术指导。
(二)搭建医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学研合作平台,及时发布审评认证工作规范和技术指南,为全省药品研发和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新药创新技术、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培训指导、人才和研发信息等服务。
(三)制定安徽省生物医药产业技术路线图,为我省生物医药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指导。
(四)开展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技术信息服务。
(五)开辟申报审评事项快速通道。
(六)加强对重点帮扶企业的对口服务。
(七)推进医药产业的聚集性、集群化,打造九大医药园区、三大产业集群。
(八)积极引导企业入驻医药产业园,鼓励同行兼并重组,提升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支持发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促进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三、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协助省卫生厅,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和示范县(街、店)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着力改善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环境。(12分)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继续加大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整治力度。
(二)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管理。
(三)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五)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性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止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指导各地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中药材产业化牵头工作,积极配合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支持皖北地区现代中药发展。2011年中药材加工产值增加10%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70万亩左右。继续打造国内有影响、省内有优势的皖北地区现代中药板块;皖北地区现代中药产业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皖北地区较为完整的研发、生产、使用、流通现代中药产业链。(8分)
主要措施:
(一)大力实施《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召开全省中药材产业化工作会议,对全省“十二五”中药材产业化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
(三)推进中药材加工产业化,推进中药材研发,壮大中药材生产、加工、销售和区域振兴板块规模。
(四)继续加强生产和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劣中药材、饮片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五)建立完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综合协调等体系,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和资金投入中药材产业化。鼓励中药材加工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和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
(六)以实施《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契机,大力支持皖北地区现代中药发展。
(七)支持皖北地区建立现代中药提取基地、配方颗粒生产基地、中药饮片生产加工基地。
(八)积极为皖北地区建立药材药品流通基地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加快以亳州为中心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建设。
(九)加大对皖北地区中药新产品研发、申报医疗机构制剂支持力度。
五、支持以重点生物医药项目为主体的新兴产业发展;巩固扩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深化长三角区域分工合作,促进安徽医药产业发展。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以亳州白云山和记黄埔生物医药等项目为牵引,推动新兴医药产业强劲发展。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检查全覆盖。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零售企业、医疗机构不少于2次,确保配送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认真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扩大交流合作,推动全省医药产业经济发展。(8分)
主要措施:
(一)深入推进“皖药质量强基固本工程”,开展“皖药质量管理奖”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生物医药精品项目。
(二)壮大合肥生物制药板块、皖北原料药板块、皖江大输液板块、亳州中药材生产加工和销售板块、阜阳太和医药物流板块、皖东医疗器械板块、淮南和宣城药用辅料基地等七大医药产业板块,完善各板块的工作机制,促进各医药板块的整体发展。
(三)开展重点生物医药项目政策、技术信息服务。
(四)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档案和监管档案。
(五)完成宣城、黄山市医改总结评估工作。
(六)积极参与公立医院医改试点工作,全力保障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质量安全,促进药品招标采购等医改政策顺利实施,完成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
(七)继续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精心打造皖江医药产业板块和合芜蚌医药产业带,积极扩大合作与交流,创新协作机制,承接“长三角”医药产业转移,提升集聚能力,促进全省医药产业发展。
六、加强对计生药械的监管;加强药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围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协同配合省人口计生委,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势头。协同配合省安全监管局,强化药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药械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药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10分)
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药品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二)强化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严禁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三)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广告的监管。
(四)加强与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终止妊娠药械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五)积极配合开展药械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结合药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督促药械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药械企业生产安全。
(八)强化应急值守,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畅通。
(九)强化监测预警,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十)强化协作配合,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应急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有明显提高。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10分)
主要措施: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审批职能,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建立行政审批动态清理机制。
(三)继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
(五)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打造窗口良好形象。
(六)积极响应依法治省号召,以“六五”普法宣传为契机,抓好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和依法行政措施的宣传。
(七)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行政处罚公开、财务公开以及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八)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探索建立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平台和机制,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公开、透明。
(九)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窗口建设。
(十)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省安全监管局
一、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345人,比2010年实际下降1.2%;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64起(其中煤矿事故2起);重大事故起数控制为1起。遏制特大事故,力争减少事故总量,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20分)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和治理“三项行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出台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较大以上事故按规定时限查处结案率95%以上。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20分)
三、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15分)
四、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每月公告各市安全生产形势。(15分)
省旅游局
一、接待入境游客240万人次,国内游客1.85亿人次,增长21%。实现旅游总收入1470亿元,增长24%,旅游总收入相当全省gdp的9.5%以上。(20分)
二、加强旅游整体形象打造,优化旅游营销方式,突出“徽文化”旅游产品建设,深入推进各类创建,推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扩大旅游强省的美誉度和影响力。(10分)
三、全面启动旅游改革,创新旅游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利用,推动旅游投融资机制改革,推动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国有旅游企业改革。(10分)
四、深化旅游区域合作。促进旅游业与文化、工业、农业、林业、水利、体育等行业的深度融合,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10分)
五、编制重点旅游项目名录,加强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联系和推动,形成旅游发展新的亮点和增长点。(10分)
六、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强化旅游市场整顿,营造旅游强省建设的良好环境。(10分)
省粮食局
一、增强粮食有效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坚持把保供稳价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米袋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目标考核机制。加快充实省级粮食储备,确保市、县储备粮到位率达到100%。进一步落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建立健全储备粮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稳盘功能,发挥合肥粮食价格综合指数服务宏观调控的权威导向作用。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健全应急加工、供应、运输网络,抓好全省粮食应急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拓展产销协作新领域,形成产销长期稳定多赢新格局。(15分)
二、增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能力,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主动跟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积极引导粮食企业参与土地流转;及时向种粮农民提供市场适销对路的优质品种和价格信息,大力引导粮食品种结构优化;积极开展订单收购,粮油订单面积稳定在3200万亩以上,优质率达到80%以上。严格执行国家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认真落实油菜籽临时收储工作,正常年景全社会粮食收购量900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500万吨。坚持收购质价政策,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经营双轮驱动,保持粮食购销总量基本平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15分)
三、增强粮食产业辐射能力,全面启动产业化“两千亿跨越工程”。坚持把转型升级作为加快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以全面实施“6332行动计划”为核心,大力开展“两千亿跨越工程启动年”活动。重点布局和支持建设30个现代化、多功能大型粮食产业园区,加速形成粮食园区产业集群;注重推广示范园区建设成功经验,力争粮食产业园区80%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重点做强30家大型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粮食产业在区域经济中的带动力和辐射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快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粮油品牌体系,重点打造一批名品、名牌、名企。到2011年末,实现粮油加工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的目标,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龙头企业增加10%。不断拓宽粮食产业化经营网络和服务领域,粮油专业合作化组织增长10%以上;积极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城市连锁店、农村服务社保持稳定发展。(15分)
四、增强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能力,全面加强粮油质量监管。全面启动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三年提升行动,提高仓储行业整体管理水平。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新增仓容100万吨、机械设备2200台套、维修仓容300万吨。扩容第六期新农村科学储粮示范工程,示范户比上年增加1倍以上。科学规划粮食仓储物流布局,优先扶持大型粮食物流节点项目建设,原粮“四散”比例达40%。提高科学储粮水平,提高粮油保管质量。机械通风达到94%、环流熏蒸达到56%、“双低”储粮达到56%以上、微机测温达到41%(四项指标省级储备粮应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储粮安全责任事故。加强粮油质量监管,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推进粮油质检体系建设,力争新增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1个。(15分)
五、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全省粮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大力开展“粮食质量效益提升年”主题活动,全面提升全省粮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推广“一站式”收购服务,让农民卖“放心粮”、“舒心粮”;依法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和“打白条”。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实力。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不低于3%,成本费用利润率上升3%以上,资本积累率上升3%以上,市级统算盈利面达100%。(10分)
省管局
一、进一步做好公务接待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和我省《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来皖接待工作暂行规定》,切实做好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来皖接待和省委、省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严格执行接待规定,规范接待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加强对各市、县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推动全省接待工作再上新台阶。(20分)
二、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切实做好2011年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更新、配备工作。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省直机关公务用车节油降耗活动,广泛推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水平。(15分)
三、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省公共机构建设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节能投入机制,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采取示范先行、逐步推广的办法,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公共机构办公楼、公共设施实施节能改造,深入开展节油、节气、节电、节水、节材等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公共机构能耗降低目标。(20分)
四、进一步深化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继续开展省直机关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完成年度3000万元的货币化补贴任务。加大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进一步拓展覆盖面,全年归集公积金12亿元,发放贷款1.5亿元。(15分)
省国防科工办
一、全面完成国家指令性军品生产计划。(15分)
二、按进度节点要求完成军品科研试制任务。(15分)
三、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以民用船舶、电子信息、民爆器材、民用航空等为重点,推进军民结合型产业发展,全年民用产业同比增长30%。(15分)
四、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园建设,申报1家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军民结合(公共安全产业),筹建1所安徽军民结合发展研究院,筹建1个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公共信息平台。(10分)
五、继续实施《安徽省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沿江7个船舶工业聚集区和沿江、沿淮12个造船及配套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合肥、安庆、滁州、巢湖等船舶配套产业集聚区,全省船舶工业增长速度30%以上。(15分)
省法制办
一、全面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请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1-2015)》。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制定进一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分析研究行政执法现状。编印《安徽省依法行政案例评析》。(18分)
二、全面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按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修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相关的立法工作。加大对省直部门立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开展1期立法技术培训。完善立法项目库建设,确保入库项目在200件以上。(18分)
三、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制,督促报备单位做到应备必备。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启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开发工作。拟定全省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对城管执法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培训。(9分)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和扩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拓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领域和范围,加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乡镇延伸的指导力度,启动修订《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权强县、扩权强镇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制。研究制定《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9分)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参与修改《行政复议法》的调研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调研。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召开行政复议工作研讨会,汇编全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完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16分)
省政府金融办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各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力争全省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省内各金融机构努力加大信贷投放和结构调整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切实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地方建设的能力。(25分)
具体措施:
1.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各金融机构向上争取规模。加大省政府与各政策性银行和大型银行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力度,把更多的协议资金变成现实的信贷投放。
2.综合运用担保贴费、风险补偿、考核激励等多种方式,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优化信贷结构。
3.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组织加快皖北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3项专题银企对接。积极支持各地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银企对接活动。
4.建立信贷信息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了解信贷投放情况,协调解决信贷投放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考核通报,促进信贷投放。
二、完善多层次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争取年内新开业一批农村银行,新批准设立一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继续加大农村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组建力度。支持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地方金融体系。(10分)
具体措施:
1.大力引进省外金融机构来皖增设分支机构和设立总部后台服务基地,鼓励股份制银行向市县延伸,扩大金融机构网点覆盖面。
2.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帮助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推动各地政府通过股权置换或优质资产置换等措施提高资产质量,加快农村银行组建步伐。推动皖北地区高风险农村信用社重组改制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银行增资扩股、跨区经营。
3.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村镇银行发起人,推动各地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细化方案,成熟一家,组建一家。
4.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的服务功能。
5.进一步发展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期货、金融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力争直接融资规模高于去年,全省新增上市公司家数超过去年,其中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新增上市公司3家以上(含过会待发)。继续推进企业改制,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强化各项上市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债券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15分)
具体措施:
1.强化各项上市扶持政策的落实,推进皖江示范区、合芜蚌试验区和皖北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企业上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步伐。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省属企业整体改制上市,重点抓好皖北煤电集团省外煤炭主业资产整体上市和淮北煤业股份公司、安徽商之都和中煤矿建集团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工作。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
2.完善我省扶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强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的摸排调查,加快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3.推动合肥高新区进入“新三板”试点。探索推进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平台建设。研究促进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完善并落实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创业投资和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加快发展。
4.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协同和配合好相关部门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扩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信托计划规模。
5.引导保险资金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
四、强化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力争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继续加大对县域、民营企业、“小个农”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支持力度。(10分)
具体措施:
1.继续跟踪落实省政府59号文件,兑现考核奖励政策。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等政策,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个农”支持力度。
2.支持各地、各金融机构改进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开发金融新产品,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等抵(质)押贷款。
3.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扩大覆盖范围。协助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率,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
4.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五、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环境稳定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确保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主动配合金融监管,加大协调力度,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10分)
工作措施:
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配合人行、银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健全红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和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检查,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促进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提高内控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运行质量。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金融监管,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行为和各种非法金融活动。
省人防办
一、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积极争取以省政府、省军区名义召开全省人民防空会议。(15分)
二、继续保持人防工程建设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结建”工作力度,年内全省人防工程建设面积在去年基础上再增加14%。完成早期人防工事治理普查鉴定和方案制定工作。(15分)
三、积极推动人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积极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各级人防指挥所作为政府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或备用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全省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综合训练;大力加强人防疏散地域(基地)建设。(10分)
四、扎实抓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安徽省人民防空“十二五”规划。开工建设省人防重点工程。结合“9·18”组织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并举行适当规模的防空袭演习,检验指挥通信和警报系统建设成果,提高人防部门领导干部应急指挥能力。(10分)
五、加强人防专业队和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安徽省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1〕13号),国家人防重点城市按规定组建人防综合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积极争取人防专业队纳入基干民兵序列,实现同训练、同保障;积极开展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10分)
六、积极推进人防工作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省国动委关于在基层人武部增挂人民防空工作站牌子的要求,完成5个市辖县(市、区)增挂人民防空工作站牌子的试点工作。(10分)
省物价局
一、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20分)
(一)开展稳定市场价格工作专项调研,研究制定进一步稳定市场价格政策措施。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新建粮食价格监测点17个和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点14个;开展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调查品种不少于20项。
(三)建立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通报制度,对17个市价格涨幅按月通报。完善我省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变动而受影响。
二、强化民生价格监管(15分)
(一)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完善药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降低省管药品虚高定价,降低品种不少于120种。
(二)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继续稳定公办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三)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三、推进资源环保价格改革(15分)
(一)深化电力价格改革,继续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
(二)推进水价改革,稳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修订完善现行农村自来水价格政策。
(三)研究和完善服务业价格政策扶持措施。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进程,力争全省市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开征率不少于45%。
四、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20分)
(一)开展电煤保供稳价政策督查,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稳定在2010年水平,其中5000大卡580元/吨,4800大卡560元/吨。
(二)进一步加强收费监管,加大收费年审工作力度,年审面不低于95%。
(三)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应急检查工作,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期间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全年专项检查不少于5次;开展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全年巡查、检查不少于3次;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全年价格举报办结率不低于95%。
省监狱管理局
一、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落实监管安全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制,完善综合防范体系,扎实开展“监狱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国、全省的重特大案件。加大监狱建设力度,夯实安全稳定硬件基础。(20分)
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加强教育改造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服刑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率和获证率。年度顽危犯转化率达50%以上,罪犯服法遵纪率95%以上,罪犯改好率90%以上。(10分)
三、全面完成监狱体制改革。在“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的基础上,着力完善规范运行,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司法部的检查验收。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改革。(10分)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化覆盖率和应用率,着力提升教育改造工作的科技含量。(10分)
五、加强民警职工队伍建设。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党建带队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创建省局级党建示范点40个、党员示范岗50个。(10分)
六、确保监狱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发展监狱经济不动摇,推进产业联结和资源整合,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确保实现营业收入27亿元以上,利税1.5亿元以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100%。(10分)
省扶贫办
一、500个以上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30分)
二、教育资助、转移培训扶贫对象4万人。(10分)
三、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15分)
四、争取社会捐助(含捐物折款)和引进项目资金3亿元。(15分)
附件1
2011年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部分指标解释
1.农业产业化,指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增长率、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数量及增长率、年产值超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数量及增长率三项指标(按各占1/3权重计算)。
2.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指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8大新兴产业总产值之和。
3.服务业增加值(含旅游业发展),其中服务业增加值四类市分别按4.5分、3分、3分、7分计算,旅游业发展分别按1.5分、1分、1分、3分计算。
4.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因数据要到6月底才能核定,拟用上年数代替。
5.投资效果系数,指一定时期内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所增加的gdp,等于gdp增加额/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
6.非公经济占经济总量比重,指地区生产总值中非公有制经济所占的份额。由于此项指标要根据完整的专业及部门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数据6月底才能确定,拟用上年数代替。
7.耕地保有量,指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安徽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市耕地保有量等完成情况。
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指根据与各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当年每实现1万元工业增加值所耗水量下降幅度相对于目标完成程度情况。
9.单位gdp能耗降低,指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当年每实现1万元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总量下降幅度相对于目标完成程度情况。
10.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当年每实现1万元生产总值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下降幅度相对于目标完成程度情况。
11.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各市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综合程度情况(按各占1/4权重计算)。
1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指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且处理率达90%及以上、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情况(按各占1/2权重计算)。其中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13.森林增长,包括林木绿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两项指标(按各占1/2权重计算)。林木绿化率指一个地区的有林地面积(含林带)、灌木林、四旁树占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活立木蓄积量指一定范围土地上全部树木蓄积的总量,包括有林地蓄积、疏林地蓄积、四旁树蓄积和散生木蓄积。
1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各市年度内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完成目标程度情况。
15.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指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各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目标程度情况。
1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指各市实际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占本市城镇户籍人口数的比重。
1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指各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占本市农村人口数比重。
18.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住房保障工作和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考核各市保障性住房开工率、基本建成套数(含廉租住房竣工套数)、廉租住房保障户数情况(按各占1/3权重计算)。
19.教育发展,指各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学前教育完成情况、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达标情况等5项指标综合完成程度(按各占1/5权重计算)。
20.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情况(按各占1/2权重计算)。
21.计划生育,指各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项指标完成情况(按各占1/2权重计算)。
附件2
2011年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事项解释
1.节能。指没有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
2.环境保护。指年度四项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有两项没有完成责任书规定任务;年度辖区范围内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特大环境事件或2起较大环境事件。
3.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指未在本级政府承诺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期限之内发放养老金;发放基本养老金数额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存在克扣或降低标准发放养老金行为;未按国家规定时限发放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4.计划生育。指未完成年度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和统计准确率目标任务;年度综合考核被列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管理对象;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或造成恶劣影响;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或严重干扰考核评估行为的。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没有达到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因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而导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地区治安秩序混乱的;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罢工、罢课等问题的;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的;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执法机关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提出警告、建议后,拒不整改的。
6.安全生产。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年度内较大事故起数超过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而发生伤亡事故。
7.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指餐饮服务环节发生重大及以上食物中毒责任事故;发生二级以上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生产、销售、使用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致人死亡案件;发生社会舆论普遍关注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或药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