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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王家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沪卫人事[2011]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王家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卫人事〔2011〕49号)


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王家军任局信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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