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许可神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144号)
耀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法派集团有限公司、伯特利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强强集团有限公司、神力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普济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时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神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材料存在以下问题:
一、伯特利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起人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关于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有关规定。
二、拟任总经理刘玥杉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关于保险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鉴于该申请不符合《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保险公司设立条件,经研究,我会决定不予许可神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
申请人对以上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本批复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